永顺县纪委监委学习调研制度
学习调研制度
1、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目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
2、机关学习分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由组织部和办公室具体实施。
3、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班子成员,以集中学习为主,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4、干部职工学习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5、鼓励干部职工多渠道、多形式参加业余时间和网上自学,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跟班学习。
6、干部职工应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少于1.5万字,一般干部不少于1.2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
7、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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