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永顺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6 16:41:59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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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察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负责对党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内设室(部)18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为全额、公务员单位。内设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干部监督室、法规研究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县党风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入本单位部门决算。核定编制共119个,其中:行政编制 101个(其中:县委巡察办1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40个),工勤编制 3个,全额事业编制 15个(其中县委巡察办6个)。财政负担 100人,其中在职10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机关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办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882.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减少)139.07万元,增长7.98%,主要是因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9.74万元,占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06万元,占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26万元,占57.6%;项目支出777.46万元,占4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2.7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1.37万元,增长7.59%,主要是因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17.29万元,增长(减少)6.91%,主要是因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5.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5.71万元,占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8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31.36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34.59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55.34万元,占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6.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7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体制改革,人员编制经费纳入了单位本级统一管理。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62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体制改革,人员编制经费纳入了单位本级统一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的变动。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74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体制改革,人员编制经费纳入了单位本级统一管理。

5、农林水(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未完成对村级纪检员的考核,故未实现支付。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26万元,支出决算为5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体制改革,人员编制经费纳入了单位本级统一管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68.04万元,完成预算的65.4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33.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72万元,减少8.2%,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3万元,完成预算的75.0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车辆的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减少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1万元,占11.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3万元,占88.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5个、来宾725人次,主要是上级纪检监察督查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15万元,县委巡察办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用于开展巡察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8万元,主要是县委巡察办公务车辆加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按要求上报了相关表格、报告等资料,并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25万元,降低31.43%。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办公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9万元,用于召开三类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6.63万元,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人数305人,内容为纪检监察实战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组织开展了评估,现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永顺县纪委与永顺县监委合署办公,单位性质为党的机关,为独立核算行政机构,设置的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辖2个全额事业二级机构。编制人数119人(含县委巡察办15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0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0人。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1835.7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机关运转等基本支出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干部作风督查、党风廉政巡讲及教育活动、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乡镇纪委办案、开展政治巡察支出等专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9年度总收入1882.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9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29.74万元,其他收入20.06万元。总支出1835.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9.89万元、公用支出118.37万元、项目支出777.46万元。年末结余47.05万元,其中当年结余14.08万元。年末实现收支平衡。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度基本支出105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45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14万元,资本性支出15.92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8.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725人次,国内公务接待费8.01万元,较上年8.73万元减少0.72万元,减少8.25%;公务用车保有数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3万元,较上年60.35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少0.53%。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分析。

2019年专项资金落实到位780.96万元,其中:巡察工作经费182.30万元、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经费128.22万元、党风廉政工作专项经费18.56万元、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资金131.76万元、乡镇纪委办案经费9.69万元、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工作经费19.92万元、检察院转隶人员工作经费14.88万元、其他专项275.63万元、其他收入20.06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支出77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6.85万元(其中办理留置专案留置对象贴身看护生活补助50.65万元),资本性支出42.73万元(其中购置公务车辆2台41.15万元,已划拨给县公车办)。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我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纪委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晓静任组长,纪委常委黄建华任副组长,彭南锦、谭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谭琼为该专项资金的专管员,负责对每笔资金的使用提出用款计划,经组长同意后由其具体经办。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县纪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经费预算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报账程序进行,做到专款专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县、乡镇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有效地缓解了纪委监委的经费困难,保障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正常运行,装备配备明显加强,装备的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办案条件显著改善,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效,党风政风呈现出风清气正的新气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还需不断加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反腐败工作,重大案件经费支出逐年增长,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建议保障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支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无。

中共永顺县纪委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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