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溪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泸溪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0: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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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担当  忠诚履行职责

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护航新征程

——在中共泸溪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田  波

(2021年4月12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泸溪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州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杜晓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五个新泸溪”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脱贫发展的艰巨任务、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泸溪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心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全面建成小康泸溪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全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突出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聚焦复工复产、稳岗就业、“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落实“六稳”“六保”。扎实开展禁捕退捕专项督查、旅游产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人防系统腐败、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全力护航疫情防控。紧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岗位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医疗机构、交通要道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和纪律作风要求,做到监督范围全覆盖、时段全覆盖、关键环节全覆盖。全县共处置涉疫问题线索41件,通报批评相关单位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有效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出台了《泸溪县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统筹推进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9个领域专项治理,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63件,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37人,追缴违纪资金421.17万元,退还群众51.67万元。

强化扶贫作风督查。按照“四不两直”、吃住在村、既督又战的要求,组织全县71名纪检监察干部扎实开展住村宿村督查及“回头看”工作。共走访群众1622户,接待群众1049人(次),召开座谈会89次,实地察看现场339处,发现和推动问题整改118个。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7.93%。

基层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充分发挥“村权监督月例会”、“湘西为民微信群”和“互联网+监督”作用,不断拓宽问题反映渠道,打通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目前我县建群 198个,入群总人数 6.4万余人,全年公开党务村务财务信息5900余条,开展便民服务1.1万余次,全年共收到涉纪信访举报121件,同比下降4.72%,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进一步得到纠治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坚持以常态化监督为抓手,严肃查处收受红包礼金、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公款吃喝、机关食堂浪费等问题。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党纪政务处分60人。

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白沙小学“5.17”案,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介入,多方协调,先后多次召开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三家协调会,做到迅速出击、层层问责。目前共责任追究32人,白沙小学时任校长、副校长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县纪委监委派出5个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共发现问题149条,整改116条,取得明显成效。

(四)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

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动摇。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稳中求进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02件,立案103件,结案90件,党纪政务处分82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75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91人次、50人次、15人次、19人次。严肃查处了县档案馆原馆长杨付云、县民政局社会保障救济股副股长田小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协助州纪委监委查处了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昭君案,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雨保案,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联动机制意见》,以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为契机,做到了线索、案件“双清零”。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9件,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按照“三必问”“六必查”核查方法,“一案三查”办结恶势力案件3件。

着力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2份,有效推动建章立制。加强廉政教育,对近三年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全年开展警示教育3期,在各级媒体上稿128篇,反腐倡廉氛围进一步加强。

(五)贯通联动“两个责任”,监督体系更加协同高效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出台细化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制度,把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列入全县乡科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落细落实。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格廉政意见回复审核,全年共回复廉政意见41批次437人次,提出暂缓、否定意见16人次,开展全县乡科级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提醒1923人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追究17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县11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全面完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任务。积极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出台《健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意见》,探索与司法机关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的有效联动,促进纪法贯通。

(六)坚持巡改并重,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通过二轮常规巡、扶贫领域和师德师风暨校园安全专项巡、延伸巡等方式先后对5个乡镇和28个县直单位67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全覆盖率为82%。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220个,其中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9个,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整改责任,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边巡边查、边查边改,目前各类交办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积极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工作。及时办理完成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6件,立案审查调查11件。其中移交“部分县直部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主动自查自纠,上缴各类违规资金499万余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自觉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梳理细化请示报告事项65项,全面及时准确向州纪委监委和县委报告有关重大事项。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20余人次。推动机关文明单位创建,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十条措施》,更新并完善103名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信息库,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共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3人。 

过去一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守职责定位,主动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三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五个新泸溪”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四是必须坚持高压惩腐不松劲。把“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握政策策略、贯通纪法情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实事求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必须坚持高素质队伍建设。深化对高质量发展科学方法和实践要求的把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创新监督方式,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坚定有力、行稳致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任务仍然艰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扶贫领域、“放管服”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还需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州委“562”发展思路和县委“465”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清廉泸溪建设,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五个新泸溪”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责任,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政治监督实效。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禁捕退捕和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等专项治理“ 回头看”,以严肃问责督促履职尽责。

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紧紧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州委“562” 发展思路和县委“465”发展思路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树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强化履行协助职责的政治担当,落实各级党组织抓监督的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紧扣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打造、脱贫成效巩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持续深化旅游产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推动全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坚决维护换届纪律风清气正。坚持警示教育从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全程监督从严,开展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监督,确保换届始终处于从严监督之下。坚持廉政把关从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干扰破坏换届的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实施环节,深挖彻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教育医疗、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稳妥有序开展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突出整治重点行业领域腐败行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超概算、违规出借挂靠资质、规避招标和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化。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授信放贷、违规融资担保、违规举债投资等行为。深化涉砂涉矿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行为。

做好做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查、剖、改”相结合,深挖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在更有针对性、更有震慑力上下功夫,探索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新模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清廉泸溪”大讲堂和清廉单位创建活动,逐年有序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乡镇、清廉社区等清廉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隐形变异、滋生蔓延。对服务保障民生中漠视群众疾苦、故意刁难群众的,毫不手软、严厉查处;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党员干部年度评议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检考”等成果,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高度警惕收送电子红包、收送礼品礼金、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扎实开展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决筑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的思想,做到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

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对干部的激励保护,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探索纠错容错机制,准确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深化回访教育,全年对受到处分的干部开展1次以上回访,全面了解思想动态,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出推荐使用建议,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围绕“四个不摘”、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腐败现象。慎终如始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纠正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思想。

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巩固深化“打伞破网”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字当头、较真碰硬,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大力推进基层监督。融合基层监督力量,指导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科学运用“村权监督月例会”和“湘西为民”微信群监督平台,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监督,把监督“探头”延伸到“神经末梢”。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坚持联村入户、带案下访,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探索建立乡镇、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权力“清单+台账”监督模式,推动实现履责“一单清”、监督“一账明”,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五)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导向。紧盯县委“十四五”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并重,有针对性开展营商环境、校园安全专项巡察,持续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2021年将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巡察联动机制,积极与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联动,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与基层治理相互协同。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构建左右贯通、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实效。始终把巡察移交问题整改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统筹监督作用,凝聚巡察整改监督合力,确保巡察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力抓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对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对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六)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一把手”监督,做到“十个必严”: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察监督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回复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委托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制度,注重发挥好同级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向党委报告。

创新日常监督方式。指导各县直部门成立廉责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和内部监督责任,将日常监督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以监督前置、监督下沉、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推动防风险、堵漏洞,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未病”变成“已病”,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力量再整合、效果再提升。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共同发力。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精准“画像”、实时更新廉政档案等形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和“互联网+监督”作用,通过定期筛选分析、精准研判办理、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司法、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调研督导。规范执行请示报告、审批备案制度,在重点案件上建立健全审核把关、交叉办案等有效机制,在专项治理、重大监督事项上,建立完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以案促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纪委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抓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关键环节,探索开展“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动办案,提升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监督质效。健全完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强对干部的选任培养,扎实做好县乡纪委换届工作,持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进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锤炼干部敢于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

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持之以恒规范执纪执法,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党中央制定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以创建学习型、规范性和模范性机关为目标,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灵活采取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论坛”、研讨交流、跟班锻炼、实战练兵等方式,大力提升队伍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和纪法素养。

强化自我监督约束。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切实做好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预安销号等一系列内控制度,精准研判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督促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关怀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清风正气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五个新泸溪”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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