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原副股长张杰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龙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干部张杰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张杰利用担任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副股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散居五保户供养金118546元,涉嫌贪污犯罪。
张杰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龙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贪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杰简历
张杰,男,苗族,1981年8月出生,龙山民安人,本科文化,2004年6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在龙山县福利接待站工作,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在龙山县婚姻登记管理站工作,2012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龙山县社会福利救助管理局五保供养股副股长,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副股长、龙山县低收入家庭经济核查中心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在龙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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