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龙山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6:43:5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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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山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龙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龙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九、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二、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明细表

       十三、部门经济科目支出表

龙山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龙山县纪委的主要工作职能是监督、执纪、问责。

2、县监察委的主要工作职能是监督、调查、处置。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山县纪委为副处级全额拨款公务员管理单位,县监察委为县政府正科级全额拨款公务员管理单位。包括机关18个副科级职能部室,1个巡察机构,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事业机构,核定编制126名,其中:行政编制104名,事业编制19名,行政工勤编制3名。2019年末单位实有人数:行政人员98人,事业人员10人,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18个职能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调研法规室。

1个巡察机构是:龙山县县委巡察办

3个事业机构是:龙山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龙山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服务中心、龙山县“湘西为民”村级微信信息中心。

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民宗局纪检监察组。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收支总预算15381189.00元2020年预算总收入15381189.00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拨款15381189.00元。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5381189.00元,收支总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576747.00元,增加16.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381189.00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3132189.00元,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85.38%。其中:人员经费932718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635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咨询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7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公用经费中含单位党建工作经费187000元,较上年增加94549元,增长50%,主要原因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249000元,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4.62%,主要项目有:1.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及两违专项查办经费12.5万元、2.“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3.农村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经费10万元、4.纪律审查及查办大要案经费30万元、5.党风政风监督及纠四风工作经费5万元、6巡察工作经费75万元、7.监察委工作经费75万元、8.各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10万元、9.租车费2.4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2025000元,降低47.38%,主要原因县级财政困难,压减单位预算。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5381189.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2576747.00元,增加16.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5381189.0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576747.00元,比2019年增加16.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政府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经济科目支出15381189.00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088221.00元,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884000.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170000.00元,为设备购置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31948.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20.00元,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七、部门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15381189.0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320169.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5884000.00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20.00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17000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606102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547000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压减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0000.00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250000.00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0.00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会议费支出225000.00元,用于主要是用于县纪委监察委全会及巡察等其他会议的召开,与上年预算增加45000元,主要是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增加。

(四)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培训费支出180000.00元,用于主要是用于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巡察办干部全年培训开支。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0000.00元,主要是我单位收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员,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70000.00元,全部用于货物采购预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龙山县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53811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2189.00元,项目支出2249000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81189.00元。

2020年龙山县纪委监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249000元,包括:1.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及两违专项查办经费12.5万元、2.“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3.农村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经费10万元、4.纪律审查及查办大要案经费30万元、5.党风政风监督及纠四风工作经费5万元、6巡察工作经费75万元、7.监察委工作经费75万元、8.各派驻纪检组办案经费10万元、9.租车费2.4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900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流动资产1165992.30元,固定资产2959607.00元(主要包括汽车589619.00元、其他固定资产2369988.00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龙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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