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山县第十二届纪委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龙山县第十二届纪委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龙 江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共龙山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担责尽责不懈怠,正风肃纪不停步,惩贪治腐不手软。经过共同努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坚持强化政治监督与服务中心大局相结合,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县委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作出重大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疫情防控、换届选举、“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五年来,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62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住建局原党组进行了改组,对违反防疫工作纪律、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11名干部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13人,切实维护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权威性、严肃性,为党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坚持严格审查调查与用好“四种形态”相结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246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263件,立案79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711人,采取双规或留置措施16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收缴违纪资金8169万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县住建系统塌方式腐败窝案、县财政系统权钱交易系列案、县医保系统骗保系列案、县供销系统和县惹巴拉公司腐败窝案,杨秀祥、田富荣、郑年东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者受到严惩;严肃查办了舒良杰、龙喜隆等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在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立案查处21人,促成26人主动投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0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168人次,占比89.7%,达到了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良好效果。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专案警示会和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一堂课”活动310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3期91起。在从严惩戒、高压震慑、教育警醒下,全县党员干部知畏知止、遵规守纪的氛围日益浓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突出系统施治相结合,护航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全力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把主要力量和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先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10”专项行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系统思维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动扶贫财物“奶酪”问题。特别是聚焦扶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相继开展了“一盏灯”“一栋房”“一张床”“一条路”“一口井”“一张卡”“一块地”“一棵树”“一封信”等“九个一”专项整治和“清单式”监督,以一个个专项整治、一次次精准监督取得了系统施治的显著成效。五年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3件,处分193人,组织处理514人,收缴和归位违纪资金1.2亿元,清退群众资金381.64万元,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63个,涉贫信访件实现“动态清零”,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真正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2020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获评全省贫困县一类单位。
(四)坚持纠治“四风”问题与树立新风正气相结合,党风政风实现持续好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持续从严、一严到底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服务群众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249起,处分245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9起,处分38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县财评中心等单位8名工作人员非法收受服务对象财物问题,收缴违纪违法资金36.1万元;对环保领域和“放管服”改革履职不力、服务意识不强的16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敦促29家单位将违规发放的128.4万元津贴补贴缴入县财政;对酒驾、醉驾的37名党员、干部立案查处,持续释放了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大力倡树新风正气,重拳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人情宴请,创新运用村规民约整治农村人情歪风,成功规劝制止违规人情宴请500余起,立案查处15人,广大干部群众文明、节俭办宴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其工作成效和做法得到中纪委七室和湘西州委的充分肯定。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9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营造了良好环境。
(五)坚持做实日常监督与推进专项监督相结合,监督治理效能大幅提升。从严从实履行监督首责,探索建立委机关班子成员+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片区监督联络站,形成有效监督合力。扎实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相衔接,认真处置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五年来,共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798人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2份,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176人次,推动建立完善各类制度50余项,日常监督的综合效应不断凸显。针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敦促226名国家公职人员退出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严肃处理7名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85.2万元,核查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线索29条,在全县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专项监督中查处问责39人。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切实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互联网+监督”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5件,处理45人;利用403个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回复、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3万余个,解决实际问题1200余个,“掌上监督”“指尖监督”的“利器”倍受群众青睐。
(六)坚持着力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结合,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认真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紧密结合龙山实际,扎实推动县委巡察有形有效覆盖。自县委巡察启动以来,共组织开展了8轮常规巡察、2轮专项巡察,累计巡察83个单位党组织,对1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监督全覆盖目标任务。通过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51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289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40条,推动立案查处28件、处分31人,扶贫领域近60%的案件线索来源于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探索开展“巡乡带村”机制,把监督利剑直插基层“神经末梢”,在全州率先实现对397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推动解决群众难点问题200余个。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实行县级领导督促分管或联系单位落实巡察整改的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动真格、见实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督促涉改单位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完成33个问题的整改、2080万元违纪资金的清退及交办的77件疑难信访件的化解。通过建立巡察人才库、改进巡察人员抽调方式、强化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坚持深化体制改革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在全州率先挂牌成立监察委员会;向21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0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87家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实行县纪委监委机关对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推行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通过系列改革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同时,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选派参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格、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五年来,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党风廉政》等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理论文章、新闻稿件800余篇;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连续5年获全省先进;2018年,县纪委监委机关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3名干部被省、州纪委评为“业务能手”;县纪委监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切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拔重用干部62名;内外交流干部39名;通过遴选、招录公务员等方式,将32 名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先后对18名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查处问责,有力维护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过去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纪委坚强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团结拼搏的结果;是全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关心、支持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尽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高压之下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不正之风和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仍未根除,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是薄弱环节,用权任性、以权谋私问题还较为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同时,还要清醒看到,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仍需付出更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五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首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都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只有这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必须树牢服务发展大局这一工作理念。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做到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以高质量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只有这样,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问题最能隔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必须始终坚守人民立场,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拳纠治,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其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风反腐也才能凝聚党心民心,才能不断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遵循“三不”一体推进这一基本方略。“三不”一体推进,是把反腐败和监督工作融入管党治党全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切实遵循这一重要方略,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强化制度的治理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做到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同步贯通,达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这样,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不断巩固发展。
——必须夯实队伍自身建设这一重要保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始终把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目标引领、正向激励,注重立好规矩、划出红线,注重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注重自我约束、严格监管,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只有这样,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山的关键五年,也是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清廉龙山建设这一主线,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深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性、战斗性、创造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顺利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一以贯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贯通起来,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围绕执行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工作,推动政治监督由具体化、常态化向深入化、实效化拓展。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深刻领会“国之大者”,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委“554”工程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贯彻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实。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爱党忧党之心化为实际行动,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不断优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以及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领域,严厉惩治不知敬畏、胆大妄为和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确保震慑常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把“后半篇文章”做出高质量。准确把握“惩、治、防”辨证统一关系,把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规范并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监督缺位。充分利用典型贪腐案例、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清廉文化建设,讲好龙山廉洁故事、传播廉洁声音,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观念深入人心。
把纪法情理更好地贯通融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宽严相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三)坚定不移培树新风正气,以优良作风砥砺奋进新征程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做到越往后越严、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问题,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从严查纠层层加码、督检考过多过频、“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畅通“四风”问题举报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让好作风弘扬在新征程。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分析特点规律,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深刻剖析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约束、优化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革弊除陋、移风易俗,弘扬忠诚勤勉、实干担当的良好风尚,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四)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持续治理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执法司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巩固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四个不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了事等问题发生。将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严查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瞎指挥”“铺摊子”“堆盆景”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人、财、物”的管理,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黑手”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的建设运用,不断提高信访处置的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狠抓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着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信访问题。持续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零,努力把信访量降下来。坚持领导包案下访、提及办理、交叉办信等举措,完善“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做深做实信访举报分析,不断提升办信质量。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着眼新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制定和落实好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强化监督,着力在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创新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等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提升监督质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县级领导督促分管或联系单位巡察整改责任制度,科学评估整改成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责任机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完整链条。
(六)坚定不移做实监督首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紧盯关键少数,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认真执行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措施,坚持做到政治监督评价、主体责任检查、权力运行盯防、政治巡察体检、廉政谈话提醒、组织生活督导、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核查、廉政意见把关、违纪违法查处全面从严,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督促上级“一把手”管好下级“一把手”,落实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制度,通过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示范“绝大多数”。
做深日常监督,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扎实推进监督关口前移,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等平台作用,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紧盯部门职责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清单式”监督、“嵌入式”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通共享。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七)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锻造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发挥表率作用。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服务现代化建设能力。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多措并举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为其忠诚履职尽责解决后顾之忧。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蓝图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圆满完成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现代化新龙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