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吉首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吉首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5 09:1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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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7日日,市委巡察组向吉首市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吉首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先后3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的八个方面18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促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4月25日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并将长期执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问题表现:会议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吉首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清单,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局党组全体成员及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强化党组核心意识,严格按照召开党组会议程序要求召开党组会。2021年我局严格程序,认真召开党组会议,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党组会议召开由局党组书记陈爱军同志主持。议题呈报领导首先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加强局党组学习党组会议工作相关规定。3月1日,全体党组成员集体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学习党组会议召开相关规定。

2、问题表现: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度推荐优秀干警与绩效考核,无会议记录和主持人的问题,我局认真对该问题进行自查,发现当时会议记录人员确实因粗心大意未记录会议时间及主持人。针对该情况我局认真反思并切实加强会议记录人员责任意识工作,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在今后的局党组会议中如实、规范记录会议各要素。

(二)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问题表现:社区矫正执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落实责任人。明确第一责任人为田靖,具体负责人为张世柱,直接责任人为肖琦。二是建立《吉首市重点对象管理台账》,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掌握,及时发现和预防风险点。三是给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制作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汇编,让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加强学习,组织司法所之间交流学习业务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制作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模版,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矫正报告情况内容,明确书写要求。

4、问题表现:依法治市工作推动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与水平。行政复议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市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推动行政纠纷以低成本的方式及时解决,有助于监督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政。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裁量权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清理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备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加强对土地、规划、山林权属案件的指导与监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三是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办案质量是行政复议的生命线。办理复议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不办人情案,不搞“官官相护”,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尺度,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执法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执法以及完善执法依据的建议。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的工作机制,通过扩大听证、公开复议等方式,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探索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我们认真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深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规范行政执法委托行为,加强委托执法的监督。近两年,我市一些部门将执法权委托给乡镇,增强基层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但在委托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委托执法无法律依据、受委托主体不合格、委托程序不规范等一些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委托执法程序,对委托机关未按照规定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受委托机关未按照规定的委托事项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受委托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五是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解决新机制。加强与州司法局、人民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和执行互动工作机制,通过良性互动,增进了解,信息共享,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定期互通情况和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信访部门移送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意见。并推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5、问题表现: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首先关于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方面。一是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充实干部队伍。2021年1月我局给市委组织递交了公开招考2021年度公务员的请示,并得到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同意我局招录5名基层司法员,其中男性4人,法律专业4人,中文专业1人充实到基层司法队伍中,2021年公务员招录工作预计于2021年9月完成,届时可实现招录人员到位上岗,以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不足问题。4月从靖州司法局调入男性年轻司法员调整进马颈坳司法所, 4月下旬已到岗到位。二是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在局机关和司法所之间实行轮岗制,选派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司法所任职,择优选人进机关任职,促进干部双向流动。我局2020年7月制定了《吉首市司法局交流轮岗、“凡进必考”制度》,规范了选人用人,同时将司法所、机关优秀干部进行交流,今年3月来机关2人交流到基层所,基层所2人交流到机关任职,实现能上能下多岗位锻炼机制,培养了干部业务素质。三是乾州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已得到切实解决。2021年1月4日,乾州司法所装修全部完成,共计投入14万余元,现工作人员已入驻正常办公,切实解决了乾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吉首市司法局为解决乾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在乾州街道办事处变更新的办公地点的契机下,多次与乾州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并于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乾州街道办事处新办公楼位于乾州街道兴隆社区大坡垅路,乾州司法所使用主办公楼前辅楼的二楼作为新办公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为176㎡。自2020年12月5日进场装修施工,设置了独立的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档案室、信息采集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多个功能室,办公用品配备齐全,政务内网和互联网网线布置完备,保障了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6、问题表现: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我局2018年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够规范问题我局认真反思并立行立改,确保在今后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规范按照“自学、听课、发言、研讨、总结、通报”6个环节开展。2018年下半年,邀请宣传部瞿斌主席来我局指导中心组学习工作,随后严格按照中心组6个环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同时每年根据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制定吉首市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8、2019、2020年每年开展了不少于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年1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严格按照“事先自学、专题辅导、中心发言、讨论交流、小结点评、通报”六个环节开展已开展2次中心组学习。

7、问题表现: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我局党组成员2019年度理论调研文章均存在网原文上复制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情况,严格要求抄袭调研材料领导干部,重新撰写了调研材料,并报市委宣传部审查,进行了备案。要求政治部对今后相关调研报告材料提交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坚决不再出现此类情况。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局党组在3月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形势,认真回顾当年的工作情况,整理书写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工作报告》。

8、问题表现: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强国”学习引领作用。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每日学习积分不低于司法局学习管理组全体成员每日平均分,充分发挥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引领作用;二是制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市司法局自2018年以来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以及“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作为常态化学习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特别是本次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教育环节中,加入大量的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干部认真撰写笔记和学习心得,进一步加深了政治理论知识。三是组织干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2020年11月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市的政治理论考试,今年3月29日组织开展党史、党建、教育整顿应知应会考试,考试、学习内容涵盖“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通过2次考试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干部关于“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内容均熟知。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9、问题表现:民主生活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非党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的情况我局已经认真反思,确保在今后工作 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不再发生上述类似情况。司法局党组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21年2月7日召开,会议邀请了非党局长参加,非党局长在会议中未开展自我批评,仅提出了建议。会议严格按照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局党组围绕主题,制定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做好了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并在2021年2月2日向市政法委做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请示。会上局党组成员就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清单及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事项报告说明、原因剖析、下一步努力方向五个方面分别做发言报告。会上针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会后认真撰写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时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准备、会议召开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工作总结。二是对于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真实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确认田xx副局长因身体原因,报请市委组织部后,获得同意未参加2019年12月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材料为电话沟通,没有实地开展,体现田xx副局长情况与实际不符,我局认真反思,积极整改,严格要求相关记录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如实、规范开展记录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10、问题表现:组织生活会资料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我局认真核查,严肃对待,对于上述已发生的抄袭现象,局政治部(党建办)

已对抄袭的责任人进行谈话,旨在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认识让党员们认识到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意识到组织生活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环节,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杜绝材料抄袭现象,认真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涉及材料抄袭的相关人员已全部重新撰写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其次,强化组织管理,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工作开展。在组织生活会会前收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时,要求每个党员对自己的发言提纲负责,做到认真剖析不抄袭;要求每位党小组长发挥作用,对每个组员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五)支部换届及补选不够规范

11、问题表现:换届资料不全,支部委员长期空缺未及时补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017年3月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资料不齐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经请示上级党委,唯在今后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2020年机关总支换届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机关总支换届选举主要程序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到“三请示三批复”。二是支部补选问题。2021年因原副局长刘爱国同志调出,副局长张世柱同志调入,产生支部委员变动,我局将于5月下旬进行支部委员补选。补选程序将严格按照“三请示三批复”规范进行。

(六)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规范

12、问题表现:机关支委会召开不真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该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向X当时作为局党建专干,会前给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传达市里党建工作要求,随后支委对党建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布置。所以向X出现在该次支委会会议图片中是作为党建专干汇报党建工作,并非当时就已进入支委。二是在今后的支委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中,严格要求会议程序和记录,全面真实的反应党内生活的开展情况。

13、问题表现:党小组会议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进行党小组分组,合理分配每个党小组成员。2021年3月2日,我局支部委员会下发中共吉首市司法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小组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12月14日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委员会后,因人员调动和工作岗位调整,原党小组分组已不再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为做好我局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党小组分组及成员,全局32名党员分为三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内确保一名党组成员和支部委员,对党小组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按期按要求开好党小组会议。党小组根据支部的中心工作和近期的具体任务,根据实际状况来确定会议内容。做到会议内容集中,主题突出,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切忌面面俱到。带头讨论、贯彻落实。党小组长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根据会议内容,做好会务工作。我局2021年3月支委会、党小组会议,2021年4月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均按期按要求完成。

(七)驻村补助未按规定发放

14、问题表现:驻村补助未按规定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对该问题高度重视,接到问题反馈后驻村工作队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召开驻村工作队整改工作会议。召集驻村扶贫分管领导、阴上村扶贫工作队全体成员紧急召开了工作整改会议,对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整改落实,总结反思当前出现的问题症结。认真学习吉驻扶发〔2018〕1号《关于印发<吉首市驻村扶贫工作组使用“钉钉”软件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吉驻扶发〔2018〕2号《关于印发<吉首市驻村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确保在今后的驻村工作当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完成好驻村工作。二是注重驻村打卡工作。坚决按照工作日打卡规定,用钉钉打卡进行上下班两次打卡记录;三是规范驻村报账程序。对于驻村报账事宜实行实报实销,严格落实局机关制定的报账程序。四是要求相关人员退还未按规定发放的驻村补助。要求驻阴上村分管领导退还驻村补助3.2万元、原驻阴上村工作队第一支书退还驻村补助3800元、原驻阴上村工作队队员向x退还驻村补助1000元,共计退还3.68万元,所有未按规定发放的驻村补助已全部退还至局财务室。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15、问题表现: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前往大田社区查明原因,并到峒河街道村(社区)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督促社区提供该笔项目支出明细及相关附件;4月19日,社区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明细,由经手人签字、社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16、问题表现:发票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4月17日,通过发票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当日出售茶叶的茶农张X,前往吉首市马颈坳镇几比村当面核实交易明细,确认在2019年春节前,张X售卖18斤茶叶给我局,单价为300元/斤,合计金额5400元整,未超出采购茶叶标准。同时由张X出具了该笔交易的收款收据。

17、问题表现:会计资料附件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接到此问题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会计资料附件开会时间与签到时间不符是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弄错了会议签到表,2月4日,重新翻找由局办公室提供的2018年会议签到本,查找到2018年12月20日举办《人民调解大讲堂培训》会议的签到表,现已将该签到表复印件整改装入。

18、问题表现:办公设备采购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要求财务室进行核查,经询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得知当时采购与现在采购手续有差异,按照当时的采购手续相关规定当时的采购是没有问题的。巡察组将此问题提出也是一种提示和警醒,我局将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规定按程序进行采购等相关工作,杜绝出现采购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对此,局财务室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湘西自治州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确保今后采购程序规范。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吉首市司法局将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需要持续和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持续推进,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组带头,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规范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立、改”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换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

(三)巩固整改成效。

把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当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司法行政工作落地生根,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729025;邮政信箱:吉首市司法局;电子邮箱:971715952@qq.com。


吉首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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