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吉首市双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吉首市双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5 09:11: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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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双塘街道党工委开展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双塘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双塘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摆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照单全收、对号入座,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反馈交办问题,对反馈的11个问题逐一梳理、分析、评估,做到整改不漏一项。

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自南坚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并印发《中共吉首市双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吉双发〔2021〕9号),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率提高,促进街道飞跃式发展。

截至7月27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1.超标准执行困难救助。(1)2018年-2020年工会执行困难救助情况。2018年、2019年双塘街道三名干部职工因大病住院,街道工会给予了困难救助金,经街道工会核查属实,特说明情况如下:因当时三位职工及职工遗属家庭确实存在极大困难,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给予相关的救助和慰问,且给工会安排了专项资金,具体慰问事宜由工会执行报账;(2)2021年工会慰问救助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标准执行,对因病住院的两名干部职工、生育子女的一名干部职工看望慰问,分别给予不超标准的慰问金。

2.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经查2019年度双塘街道某村(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使用的并不是街道工会的经费,由吉首市总工会分两批下拨,因村级工会没有账户,两笔款项均在街道工会账户,为此,该村(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支在街道工会做账,今后关于街道工会经费使用将继续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规定使用。

3.变相发放节日慰问金。经查2017年度发放离退干部节日慰问金,2019年发放干部五一、端午、中秋慰问金情况属实;2017年初,街道研究决定对离退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并予其发放重阳、春节两个节日的慰问金;2019年的五一、端午、中秋三个节日给街道干部职工发放慰问金,参照吉首市财政局《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待遇保障支出的通知》(吉财办﹝2019﹞8号)文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要求:以上支出事项所涉及资金按原渠道由单位自行解决,严格在单位工会经费或福利费等科目中列支,财政预算不予另行安排。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确保相关支出真实合规)。目前由于人员异动,街道工会暂未发放节日慰问金,今后关于节日慰问金发放继续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执行。

4.超标准购买文体活动服装。(1)问题核实情况。经查交办问题清单中提出的超标准购买文体活动服装是开展2次活动的支出,一次是由街道工会组织的春游及登山比赛活动;一次是参加市工会组织的五一职工趣味运动会;因两次活动时间相近,统一按照湘工发﹝2015﹞4号文件进行,2018年6月后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标准执行;(2)2021年购买文体活动服装支出情况。因参加市工会组织的五一职工趣味运动会,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标准执行,为参赛人员以不超过800元/人的标准购买服装(含鞋子)。

5.街道工会一直未及时足额缴纳会费。从2021年起街道工会将严格按照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标准(第二章第四条第一项: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工会缴纳的会费)收取职工会费。目前街道工会已完成收取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

(二)反馈问题:污染防治重大事项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项目主体设施在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使用。(1)建于联合村打砂场生产线项目为张社大道项目的附属工程,为张社大道供应砂石,张社大道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张社大道建成完毕后将对该砂场进行拆除。该砂厂于2018年10月建成投产,2019年4月双塘街道办配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其进行调查,发现其确实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5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吉环罚〔2019〕11号),目前该砂场已关停;(2)建于周家寨社区打砂场项目为高铁项目的临时附属工程,位于高铁项目征收地范围内,为张吉怀高铁项目供应砂石,2018年12月投产,2019年5月该打砂场已自行关停、相关项目设施已经拆除;(3)冲虎采石场打砂生产项目于2016年10月建成投产,2018年12月双塘街道办配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其进行调查,发现其生产过程存在扬尘污染问题,2019年1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砂场通过加盖防尘厂房等一系列技术手段,2019年5月通过环保部门整改验收,2020年12月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砂场附近水源进行常规检测,未发现异常。2021年3月,自然资源局对其下达停业通知,目前该砂场已停业。

2.常态化推进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工作。双塘街道于收到巡察反馈交办问题清单后,对辖区内污染防治隐患进行了专项摸排,发现存在涉及项目建设施工扬尘管理、部分垃圾露天焚烧、街道办与生态环境局、项目施工单位沟通不够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制定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双塘街道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双塘街道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来确保污染防治效果,常态化推进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工作。

(三)反馈问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使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

按照《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再次细化《吉首市双塘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每笔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审核、审批,做到每一笔拆迁工作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四)反馈问题: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

整改情况: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关于强化意识形态及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吉双发〔2021〕11号),建立村(社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各村(社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辖区内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将结果报送至党建办。党建办干部包村到人,加强对村(社区)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的指导,使村(社区)干部清晰知晓工作内容和要求。

(2)完善意识形态学习机制。深入开展党史主题教育,党建办制定每月村(社区)主题党日方案,指导各党支部全面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四本必修书籍,进一步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强化意识形态考核机制。街道党工委拟《双塘街道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年底由党政办牵头考核,对排名末位的扣除绩效奖金。对长期未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村(社区),取消各类考核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2.加强舆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建立网络运营责任人制,由纪工委干部担任“湘西为民”微信群监督员,村(社区)干部担任“湘西为民”微信群管理员,及时澄清各类理论谬误,纠正各类错误观点,切实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未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反馈问题:执纪监督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

1.用人合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街道纪工委与街道人事部门全面清理街道用人合同,对往年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姚某某长期未按要求打卡签到及旷工问题,经街道党工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责令姚某某辞去职务,目前街道已与姚某某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书》的签订、保管。目前街道三名退伍安置人员已全部根据最新要求续签了《劳动合同书》。

2.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监督工作。(1)强化党员干部日常作风监督。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吉首市双塘街道2021年领导干部分工方案》(吉双发〔2021〕10号)、拟《双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干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双塘街道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街道纪工委制定《2021年度双塘街道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作风督查工作方案》,每周开展工作作风督查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责任部门整改;(2)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执纪力度。针对执纪偏软的问题,加强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学习和运用,对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一是每月开展街道纪工委业务培训学习,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跟班轮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工委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执纪措施,运用好“四种形态”;(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钟长鸣。一是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街道村(社区)干部培训,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工作纪律要求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进一步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精神面貌作出要求。二是制定双塘街道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班子分工中体现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街道党员干部及村(社区)干部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4)强化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要求,以身作则。

(六)反馈问题:文件资料网络抄袭严重

整改情况:

1.及时整改反馈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对已查出抄袭的领导、干部涉及的文件资料已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规范行文程序。健全发文三级联审机制,规范行文程序,行文必须由党政办主任、分管党政办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将行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出台的正式文件出现错别字的,扣除相关干部和分管领导绩效奖励。

3.建立追责机制。建立追责机制,对文章较多雷同的,查实后对有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严重抄袭的,视情形交由纪工委进行调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反馈问题:骨干力量难以保留

整改情况:

1.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1)以2021年村(社区)换届契机,发掘年轻优秀村(社区)干部,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从多种渠道充实村(社区)干部队伍,换届后村(社区)干部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19名,占比38%,互助小组长33名,占比66%,其他来源如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村辅警等11名,占比21.6%;(2)各村(社区)干部出现缺额的,原则上1月内进行补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补选到位的,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最长不超过2个月。

2.优化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按照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做好村(社区)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充实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引导他们投身各种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强技能,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八)反馈问题:队伍老龄化严重

整改情况:

1.培养使用年轻村(社区)干部。以2021年村(社区)换届契机,大力培养使用年轻村(社区)干部。换届后,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为44.5岁,同比下降2.9岁,其他新进“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8.7岁,同比下降9.7岁;35岁及以下村(社区)干部14名,占比25.9%,大专及上学历21名,占比38.8%;各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

2.建立人才“双向培养”机制。(1)实施党员发展三年计划,在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的基础上,通过三年时间,大力发展一批年轻优秀党员。将党员培养为能人,将能人发展为党员;在同等条件下,对各村后备干部、致富能人优先培养为党员,目前已发展30名入党积极分子、8名预备党员。(2)通过党史主题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知党史明党史,增强党员身份的认同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吸引更多年轻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双塘街道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带领党员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系列精神、宣讲红色故事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免费赠送党史学习教育书籍,掀起党史学习热潮;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九)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1.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1)扩大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的广度,明确组织纪律,要求各村(社区)必须认真对待,深入剖析各党工委委员的缺点,提出合理建议。双塘街道党工委认真做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工作,向11个村(社区)共征求19条对领导班子的意见、66条对班子成员的意见;(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由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后上交的制度,对党工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进行严格审核,对查找问题不实的及时发回整改。

2.加强对村(社区)组织生活指导。(1)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加强对各村组织生活的指导,进一步落实挂村领导列席各村组织生活制度,村(社区)党员大会必须邀请挂村领导参加,进一步端正组织生活会风,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2)开展一季度党建督查及“回头看”。经督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召开组织生活会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提醒谈话,党建办干部包村到人,按月到村(社区)指导工作,并在二季度对党建督查工作“回头看”;(3)党政办牵头在2021年3月的支书培训班上进行会议记录专题辅导,培训内容主要为如实规范记录会议。

(十)反馈问题:党员发展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

1.经核查,2019年7月17日,双塘街道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表决两名同志转正事宜,会议应到正式党员35人,签到23人,实到25人,其中正式党员23人,预备党员2人。由于有2名同志中途参会,且未在签到表上签到,投票环节实际应到正式党员35人,实到正式党员23人,发出选票23张,收回选票23张(投票表决时预备党员已回避),符合党员发展“双过半”有关规定。

2.规范党员发展程序。(1)组织支书培训。在2021年3月的村支书培训班上,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进行一次培训,并设立发展党员情景模拟环节,培训班学员现场模拟发展党员一次,进一步加深各支部书记对党员发展环节的把握。(2)合规发展党员。针对党员发展的5个阶段25项程序进行详细梳理,制成模板并下发至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2021年组织2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1次,8名发展对象参加市级发展对象培训班。(3)明确组织纪律。对发展党员出现问题的村(社区)支书进行谈话提醒,对仍然出现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的村(社区)支书,严肃追责问责。

(十一)反馈问题:关于财务管理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大病保险缴纳。(1)2017年-2020年大病金补缴。我街道认真清查了2017年-2020年由街道办事处缴纳大病金的人员名单,4年以来,由我街道缴纳大病金的人员共有70人。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由财务负责通知相关人员按时补缴2017-2020年的大病金,并做好大病金收缴相关事宜。截止目前,共有68人补缴了2017-2020年大病金,有2名干部因特殊情况无法补缴,一名干部已于2018年过世,一名干部已于2020年12月离职后一直无法联系上;(2)2021年大病金收缴情况。个人大病险金已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吉首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02〕50号)相关规定,已全部由干部个人缴费。

2.合同签订不严谨。(1)相关合同清查、核实及整改情况,①街道美丽湘西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对2017-2020年的所有《垃圾清运协议书》复查,针对存在问题的《垃圾清运协议书》进行调查,协议内容全部按期完成,均结清了款项,并已过生效期,经党工委研究后决定,由双方经手人共同写清协议问题的说明材料;(2)对《双塘大兴村黑木耳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合同》书写错误问题,由乙方进行了补充说明。

3.切实加强业务合同审核和管理。经街道研究决定,今后街道办事处一般业务合同,均由该业务相关负责站所(办公室)经办人自已起草签字后,交由该业务相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交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最后交由办公室盖章和备案。充分把合同从“起草-审核-审批-备案”,各环节的责任和管理落实到人,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审核,严格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报账缺少原始凭证。财务室牵头完善《吉首市双塘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建立长效机制并按照制度执行。在今后报账中加强支出报账的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报账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清查了2017-2020年的电脑耗材票据,对支出明细单无经办人签字的,通过向当时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实,产生费用确属发生,但因当时办公室人员不足,下村或其他工作任务繁重,商家送货未能及时签字确认,已由经办人员签字并写清情况说明。

5.现金借支数额大的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应收款清理工作。财务室按季清理应收款明细,对到期的借支及时通知借款人报销或还款;(2)加强借款的管理。一般工作,杜绝不必要借支。确因应急或其它特殊工作,需要借支的,需由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申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办事处主任签批方能借款。2万元以上的大额借款,还需由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上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方能借款。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街道党工委、全体党员干部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持续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将其同当前街道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点带面,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一)持续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坚持街道党工委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责任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上下联动,集中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污染防治、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整改落实;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调度,落实到位。

(二)着力构建工作长效常态机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总结完善巡察整改成果,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实际可行的长效机制,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双塘街道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610001;邮政编码:416000,邮政地址:湘西州吉首市双塘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stzf8610001@163.com。


中共吉首市双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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