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八届吉首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来源:吉首市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0:12:24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八届吉首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反馈

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至6月,市委对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市供水总公司、市公共汽车公司、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富华公司、丹青镇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专题会要求,市委巡察组先后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弱学习的问题。政治建设统领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融合度不高。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坚决,下属企业有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工资补贴、汛期值班费发放不规范,部分项目报账程序不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宽松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二级机构监管乏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力量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项目跟踪职责落实不到位。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项目程序不规范,招投标监管不严格,涉嫌围标、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程序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举办年会活动。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管盲区,廉政风险较高。

市城市供水总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项目推动力度不够,部分工程建设超期。用工协议签订、薪酬发放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市公共汽车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人员管理松散,纪律松弛,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重点岗位管理有漏洞。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温差落差,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党的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宽松软,服务意识不强,民生问题投诉较多。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内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下属企业违规调整薪酬,自主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不严格。

市交通运输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建工作落实不力,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工程监督管理不严,重要环节监管缺失,工程招投标监督不力,项目变更随意性大,存在违规支付工程款现象。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违规问题仍然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不力,干部管理宽松软。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理论学习氛围不浓。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支部建设存在短板,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作风建设不扎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市农业农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履职尽责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

市富华公司: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支部班子不健全,对企业的引领作用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丹青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在结合实际学深悟透上有差距。镇党委全面领导的核心作用不够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程项目监管、落实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不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