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纪委监委报餐制度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6:26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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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报餐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结合我委实际,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实行报餐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餐范围

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规就餐人员,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人员等全体就餐人员

二、报餐方式

(一)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规就餐人员,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人员每日按时亲自到机关食堂报餐登记表上进行就餐登记

(二)其他人员由相关部室汇总在机关食堂报餐登记表上进行报餐登记。

三、报餐时间

(一)每日早餐报餐时间为前一日下午下班前

(二)每日午餐报餐时间为当日上午10:00

(三)每日晚餐报餐时间为当日下午15:30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有效督促分管内设机构及人员落实报餐责任,主动开展报餐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制度作用。县委巡察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委机关各项就餐制度,做到按时就餐、文明用餐,要扎实开展诚信建设,做到言行一致;

(三)进一步规范用餐行为。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坚持“能吃多少打多少”,不剩饭菜。深入开展“公筷公勺行动”,杜绝私筷夹菜。

本制度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花垣县纪委监委就餐登记表

中共花垣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花垣县纪委监委报餐登记表

登记时间:2020年   月   日

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登记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向魁胜

石绍辉

龙兴云

龙明章

谢镇刚

贾维春

刘清华

谭文钞

龙阳春

谷金栩

罗  晏

龙胜伍

施立勇

田  钦

左双龙

龙  彪

王  帆

彭  竹

姜宏政

向  华

龙庆军

罗  刚

田卫华

石红艳

张  立

宋  雨

余志冰

田宏波

吴忠林

龙建强

黄  吉

吴远军

殷世洪

石兴国

吴云波

吴萌春

石庆泉

宋  虹

田  彬

胡学顺

满  慧

吴宗乔

刘可夫

罗贤炟

杨洪艳

林  忠

夏  曦

龙  芬

王  皓

石远新

石  桓

石宗珍

谢馨怡

石远合

邱振勇

阳卫华

吴  娟

吴  军

龙亚琼

李金艳

石  健

石成玉

石献礼

向  阳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姚胜宇

伍胜芳

麻文敏

李培杰

石武刚

付  伟

石  瑾

彭  健

曾  军

严荷花

彭  辉

当值保安

张清望

龙建云

石群峰

刘小发

合计人数

午餐

晚餐

次日早餐

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人员登记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姓  名

午  餐

晚  餐

次日早餐

合计人数

午餐

晚餐

次日早餐

其他人员登记

部  室

午餐

人数

晚餐

人数

次日早餐人数

部  室

午餐

人数

晚餐

人数

次日早餐人数

合计人数

午餐

晚餐

次日早餐

总计人数

午餐

晚餐

次日早餐

注:1.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在对应位置打,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人员签名登记,其他人员由相关部室登记就餐人数

2.每日早餐报餐时间为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每日午餐报餐时间为当日上午10:00前;每日晚餐报餐时间为当日下午15: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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