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纪委监委党支部管理制度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4:2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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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党支部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到实处。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是指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谈话时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主题党日制度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落实党日制度要做到科学计划、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党支部应针对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总结经验,探索在不同情况下坚持党日制度的方法。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是指要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联系户等形式,密切党群关系。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求每人联系一定的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检查。

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支部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来说,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成员,至少每半年要为党员群众上一次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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