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 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问题的通报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5:34:0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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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亦是“考点”,2020年春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原副所长姜宏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问题。姜宏光在2016年至2018担任花垣县三角岩派出所副所长、代理教导员期间,在时任派出所长龚志安的授意下,以“赞助费、罚没款”等为名经手向辖区内企业、个人等管理服务对象索取、收受贿赂共41万元私设“小金库”,于2016年、2017年给部分干警违规发放年底奖金共计7.3万元;另外其个人在节日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烟酒及礼金折合人民币1.874万元。2019年12月25日,姜宏光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并降为一级科员处分,涉案资金已上缴至县财政非税账户。


二、县国营苗圃副主任石国江违规重复填报领取伙食补贴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石国江在被抽调参与林业局中心工作并领取118天伙食补助共计0.59万元的情况下,又在县国营苗圃重复填报下乡共31天,违规领取伙食补助0.155万元。2019年12月24日,石国江受到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补助已退还县国营苗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为镜鉴、以案明纪,深刻汲取教训,真正入心入脑,自觉令行禁止,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节日风清气正“小气候”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大气候”。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查快处、寸步不让,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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