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垣县纪委向中共花垣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30 10:30: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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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花园式现代化新花垣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花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花垣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向魁胜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花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花垣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纪委在州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圆满完成了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突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和职责定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五学习内容。2016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40余期,周五学习70余期。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先后48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纪检监察、巡察相关工作。二是护航脱贫攻坚。相继开展“一枚章”“一棵树”“一块地”“一张卡”“一封信”“一盏灯”“一条路”“一栋房”“一张床”“一口井”等“十个一”专项整治行动,为全县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累计查处153人。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作风监督机制,制定了《花垣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设立“扶贫监督执纪110”。累计受理涉贫类信访举报109件,全部办结。三是抓实疫情防控。坚持守土有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下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纪律的通知》,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对所有乡镇、村(社区)、相关单位及重点企业、医院、学校、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作风不正等问题。仅2020年,就发出通报2期,查处党员干部17人。

(二)坚持担当作为,人民中心愈加突出凸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陆续开展了农村太阳能路灯、医疗保障领域、校园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等专项治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查处的农村太阳能项目案件被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打虎”“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6年以来,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8条,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6人,龚志安、吴文学、付左斌、李云坤等一批“保护伞”被打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完成12个乡镇、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任务,打通了信访工作举报信息化的“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贯穿,纵向联通的信访举报网络。2016年以来,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610件,办结603件,立案115人。

(三)一体推进“三不”,惩腐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2016年以来,累计受理问题线索1514条,立案638件、结案613件,党纪政务处分558人,其中乡科级165人,开除公职27人,开除党籍62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18人。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人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人防部门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相关制度。把“一案一整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责任、制度问题,累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40余份,特别是通过深化处置“农村太阳能路灯案”“黄鹤案”“新农保资金贪污案”“张玲祥案”等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一把手”廉政提醒、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三是提升“不想腐”的自觉。加大廉政教育,累计开展廉政教育和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活动60余次,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学习教育达200余批次。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每年召开一次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件的通报、宣传,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守底线。

(四)坚持纠建并举,持续纠治“四风”更加深入。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整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标尺,以省委“约法三章”为准绳,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在全县范围内先后开展了“两违”整治、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清理、违规公款吃喝、公务用车、服装采购等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累计查处“四风”问题314起,党纪政务处分139人,诫勉谈话55人,提醒谈话120人,上缴资金907.44万元。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下发《花垣县作风台帐双百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下发通报5期。二是突出节假日监督。坚持“四不两直”,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与“三公”经费、人情宴请等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累计组织检查48批次,涉及单位316个次,服务窗口65个,高速路口40余次,景点40余次,娱乐场所和宾馆208余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三是为担当者担当。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支持鼓励帮助想干事、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使其抛开顾虑、大胆工作。对受过处分的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努力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撑腰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累计为13名干部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以来,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1308人次,占比超过90%,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

(五)围绕中心工作,巡察监督形成有效震慑。科学推进全覆盖工作,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为标杆,围绕“三个聚焦”,创新巡察方式,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逐步推动巡察向基层特别是村(社区)延伸,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截至2021年6月底,县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州委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延伸巡察共覆盖党组织71个、村(居)242个,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其中,七轮常规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429个,移交线索85条,2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33个,移交线索14条 。同时,不断抓实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规范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在全州率先探索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震慑治本作用。

(六)注重固本强基,自身建设更加有力。一是推进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17年,县委巡察机构全面组建到位。同年,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新设派驻纪检组9个,通过综合监督和授权监督的方式,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特别是在2018年县监察委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构建起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加强管理。出台《花垣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内控管理制度集册》等文件,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述职制度,月初计划、月末总结制度,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断增强绩效针对性、导向性。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说“不”,严防“灯下黑”,累计受理问题线索24条,立案6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制度,严格办案安全管理,加强对“走读式”谈话的监督管理,2016年以来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三是提高能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党的基础知识和科学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道德讲堂19期。不断加强教育培训,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跟班学习、以案带训、以会带学等方式,不断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力度,2016年以来,受训人员达817人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98人次,促进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同志们,五年的历程极不平凡,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也凝聚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花垣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政治监督方面做得不够,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办法不多;一体推进“三不”存在短板,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日常监督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政治生态建设的措施比较乏力;同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在五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做到“四个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回顾五年来的发展历程,无论是一体推进“三不”,还是党风廉政建设,我们都能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最为决定性的因素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从严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是攻坚战持久战,决不能松劲停步,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韧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聚焦“不敢腐”持续正风反腐,聚焦“不能腐”健全制度机制,聚焦“不想腐”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就要坚持为民服务,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四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作为党的重要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系党员干部政治生命,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其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要把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来不得半点虚浮。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科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阶段。做好今后五年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面临复杂严峻环境和艰巨繁重任务,必须加强政治监督,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证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细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湘西、对花垣的嘱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持续开展禁捕退捕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坚决打击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等腐败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持之以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做、实里抓,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接天线、搞攀附,“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坚持从日常工作抓起,把每件“小事”管住,加大对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要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紧扣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民生保障、文明进步、深化改革、县域治理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提篮子”“打牌子”“借赌敛财”“违规放贷”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矿业整治整合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对腐败易发频发行业领域进行分析剖析,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着力破解政商关系顽疾。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有效性。用足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十八洞等县内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顽疾,用新作风引领新征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着力破解“乱作为”和“不作为”,对“新官不理旧事”、乱拍板乱决策、不担当不负责、弄虚作假遮掩问题的坚决查处。继续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继续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净化朋友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坚持脱贫不脱监督,牢牢把握脱贫县五年过渡期的政治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重点对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监督,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把资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挪用、侵占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严防推动乡村振兴中搞“瞎指挥”“一刀切”“铺摊子”“堆盆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以纪念脱贫攻坚成果为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严查处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各种破坏耕地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源头治理。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作用,强化对乡村治理过程的实时有效监督。

(五)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创新巡察方式,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提高巡察质量。盯住被巡察单位核心职责任务、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聚焦民生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推进巡察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推动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适时开展整改督办和“巡察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任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畅通巡察干部晋升、交流渠道,做到严管厚爱并重。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抓细抓实“十必严”措施,将各类监督探头聚焦“一把手”。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健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找准被监督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推动防风险、堵漏洞,实现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数据资源作用,强化数据分析比对,突出问题预测预警,做到及早防范化解、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改革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联系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员培训,持之以恒规范执纪执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培养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花垣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既用问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定期排查和严肃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持续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未来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花园式现代化新花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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