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花垣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5 09:05:00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

全面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为建设美丽开放平安幸福新花垣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花垣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向魁胜

(2021年4月1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花垣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副书记、县长隆立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美丽开放平安幸福新花垣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和矿业环境综合整治的严重影响,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担当,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四个花垣”建设,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为我县“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过去的一年,我们突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始终坚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和职责定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五学习内容。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1期,周五学习25期、道德讲堂2期。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先后12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纪检监察、巡察相关工作。

全面开展脱贫“摘帽”成果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40个问题,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逐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坚持守土有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下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纪律的通知》,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对所有乡镇、村(社区)、相关单位及重点企业、医院、学校、超市、影院、网吧、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作风不正等问题。2020年,共发出通报2期,查处党员干部17人,其中建议组织处理15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同时,在“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和“边城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防控意识。

(二)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担当作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主动靠前监督,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作风监督机制,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对“数字脱贫”、“挂名式”驻村、“走访式”帮扶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来,共暗访15次,涉及500余村次。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累计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6条,查处102人,其中建议组织处理51人,党纪政务轻处分38人,党纪政务重处分13人,收缴违纪资金191.0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49.38万元。

扎实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专项治理,组织对全县46家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医药机构和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并牵头查处了康仁医院诈骗医保资金案。专项治理期间,处分1人并建议对其免职,诫勉谈话4人、约谈7人,督促医保部门对民营药店解除医保协议1家,停业整改3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推动了健康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严格按照全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整治的工作部署,严查违反师德师风、失职行为,立案12人,建议免职8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8人,记过1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完成12个乡镇、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任务,打通了信访工作举报信息化的“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贯穿,纵向联通的信访举报网络。2020年,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91件,办结88件,立案8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9人。

(三)过去的一年,我们一体推进“三不”,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深入

持续高压反腐。全年受理问题线索304条,立案127件、结案104件,党纪处分75人次,政务处分36人次,其中乡科级38人;建议免职15人,开除公职7人,开除党籍8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继续在扶贫、民生、涉黑涉恶等领域“打虎拍蝇”,特别是在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中,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全年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1条,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30人。

注重系统化治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人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议免职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问题线索6条,公安机关立案1件,督促人防部门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相关制度。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一案一整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责任、制度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4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一把手”廉政提醒、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加大廉政教育。全年开展廉政教育和党纪法规学习宣传活动20余次,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到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学习教育达30余批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用活反面教材,2020年4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9月17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件的通报、宣传,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守底线,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四)过去的一年,我们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更加巩固

强化专项整治。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务用车、服装采购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治理。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7人,上缴资金228万元。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下发《花垣县作风台帐双百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下发通报2期。

突出节假日监督。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与“三公”经费、人情宴请等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年来共检查单位40余个次、餐馆场所40余个次,景点10余个次、高速路口4个次。

为担当者担当。深入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对轻微违纪但工作成效突出且未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员干部减轻处理27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强化日常监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56人次,占比超过90%,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

(五)过去的一年,我们高举巡察利剑,政治生态更加优化

科学推进全覆盖工作。及时调整巡察工作计划,有形有效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截至2020年底,县委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州委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延伸巡察共覆盖党组织66个,覆盖率为92.9%;已巡(含州级巡察机构提级巡察)村(居)228个,巡察覆盖率94.2%。

巡察质量逐步提升,巡察震慑力日趋彰显。第五轮常规巡察对县司法局等16个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65个,移交线索9条,移交职能部门办理2件。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79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第六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县委办、县政府办等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边城镇、雅酉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235个,目前已经移交线索6条。

不断抓实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规范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在全州率先探索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去年共提交巡察建议17条,均被及时采纳。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成立巡察机构支部,选优配强巡察专职干部8名,人员由7人增强至15人。

(六)过去的一年,我们注重固本强基,自身建设更加有力

持续深化“三转”,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述职制度,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断增强绩效针对性、导向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精心组织全员培训,共开展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1期、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1期,按要求共3批次组织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州纪委的业务培训。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干部家访制度,到40余名干部家中走访慰问,促进干部注重自身的家庭家教家风。

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说“不”,严防“灯下黑”,受理问题线索4条,谈话提醒3人,建议免职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1人。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受到州纪委通报表扬。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制度,严格办案安全管理,加强对“走读式”谈话的监督管理,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挑重担、忠诚履职,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总结和积累了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回顾2020年发展历程,无论是一体推进“三不”,还是党风廉政建设,我们都能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最为决定性的因素在于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一刻也不脱离人民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实现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一定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三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一以贯之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织牢制度笼子、深化廉政教育。四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科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办法需要创新,一体推进“三不”存在短板;日常监督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政治生态建设的措施比较乏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没有很好的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震慑效果不佳;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担当意识不强。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落实“562”发展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美丽开放平安幸福新花垣提供坚强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深刻领悟“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细化政治监督,抓实意识形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湘西、对花垣的嘱托,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发展,开展禁捕退捕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坚决打击背后的“利益链”“保护伞”等腐败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四个”花垣建设。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级各部门紧扣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产业四区建设、农村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建立生态环境案件移送机制,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深化旅游产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推动全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督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处“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今年是换届之年,必须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始终,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实行全程全面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全覆盖、零容忍。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十个严禁”“六不得”“八不准”等换届纪律要求的,坚决露头就打、快查严办。

(二)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今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提篮子”“打牌子”“借赌敛财”“违规放贷”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聚焦工程建设、金融等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等腐败问题,高度警惕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担保等变相举债行为,深挖地方债务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矿业环境整治,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任务,严查生态环保领域腐败问题。积极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原则、把准政策。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对腐败易发频发行业领域进行分析剖析,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着力破解政商关系顽疾。

提升“不想腐”的自觉。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有效性。用足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十八洞等县内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顽疾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着力破解“乱作为”和“不作为”,对“新官不理旧事”、乱拍板乱决策、不担当不负责、弄虚作假遮掩问题的坚决查处。继续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严防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省委“约法三章”成果,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为担当者担当。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用好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议使用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被问责干部。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使其抛开顾虑、大胆工作,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四)坚持监督为民,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把资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挪用、侵占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严防推动乡村振兴中搞“瞎指挥”“一刀切”“铺摊子”“堆盆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以纪念脱贫攻坚成果为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严查处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各种破坏耕地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深入“打伞破网”,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就地化解矛盾。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字当头、较真碰硬,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专项整治“十条举措”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作用,强化对乡村治理过程的实时有效监督。

(五)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立足巡察政治监督本质,完成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预计我县5月底可完成全覆盖任务。立足政治监督,围绕“三个聚焦”,创新巡察方式,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逐步推动巡察向基层特别是村(社区)延伸,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多措并举,提升巡察质量。全面加强巡察培训,结合党史教育学习,开展“学党史、担使命、促巡察”系列教育实践,提升巡察质量。探索实施好新提拔干部、新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年内至少参加一轮巡察等人员选派机制,加强巡察人才库、组长库建设。加强巡察干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畅通巡察干部晋升、交流渠道,做到严管厚爱并重。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加大巡察工作宣传力度,适时宣传先进典型,公开曝光落实巡察整改不实的典型案例,提高巡察震慑力。

狠抓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适时开展整改督办和“巡察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治理各环节有机贯通,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密切与组织、宣传、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动,真正实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县一盘棋。

(六)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日常监督。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找准被监督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常态化运用谈话函询、研判政治生态、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推动防风险、堵漏洞,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未病”变成“已病”、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实现监督“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营造抓早抓小、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浓厚氛围。

突出“一把手”监督。“四项监督”都要向“一把手”聚焦,做到政治监督评价必严、主体责任检查必严、权力运行盯防必严、巡察监督必严、廉政谈话提醒必严、组织生活督导必严、问题线索处置必严、谈话函询核查必严、廉政意见回复必严、违纪违法查处必严。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委托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制度,注重发挥好同级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向党委报告。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不断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紧跟省州部署,建好用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数据资源作用,强化数据分析比对,突出问题预测预警,做到及早防范化解、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改革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环节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调研督导。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高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监委专项工作。

(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决捍卫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联系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员培训,持之以恒规范执纪执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县乡纪委换届为契机,把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用好《花垣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对不适应岗位要求、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调整,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努力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平安幸福新花垣,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