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凤凰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凤凰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2 09:0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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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新时代责任使命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开启我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凤凰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4月9日)

石元江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凤凰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州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长文同志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我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新冠肺炎的严重冲击、复工复产的繁重任务,以及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巩固了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把牢政治方向。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开展专题学习12次,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推动走深走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更加具体。二是聚焦监督职责,精准实施日常监督。紧盯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整合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对权力运行、重点对象、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一年来,约谈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43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对新提拔的55名领导干部集中廉政谈话,有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纪法意识。

(二)慎终如始护航脱贫攻坚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一年来,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9件,发现问题线索84条,立案审查调查45件,办结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给予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80人,收缴和清退违纪资金166万元。一是跟进监督压实责任。围绕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全覆盖”,组织对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 5 个专题开展“回头看”,同时统筹推进就业扶贫、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医疗 4 个专项治理,发现问题131个,督促整改问题62个,立案审查调查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给予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7人,收缴违纪资金1.38万元,清退违纪资金54.97万元。二是一线解剖督促整改。聚焦脱贫攻坚重点短板弱项,先后两次组织全县130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全县165个贫困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入村开展督查调研解剖,收集群众意见诉求451个,发现问题417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68个,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125个,有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三)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做实做细监督首要职责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一是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执纪,严肃处理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55件,立案审查调查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26人,谈话提醒19人,有效压实压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为组织党员干部奋力抗击疫情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压实师德师风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立案审查调查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谈话6人、谈话提醒2人,免职并调整工作岗位10人;严肃处理县幼儿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收缴违纪资金70多万元,师德师风和学校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压实人防系统监管责任。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7个,查处问题线索5件,收缴违纪资金764.3万元,督促全县人防系统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四是压实“禁捕退捕”监管责任。整合力量对“禁捕退捕”开展4次专项督导巡查,发现问题5个,立案审查科级干部1人,给予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6人,督促相关部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五是压实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责任。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清理核查,清理出455名同志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共计667个,对7名不按规定私自保管出国境证照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有效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国境管理。

(四)持续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聚焦“四风”新动向,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巡察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收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条;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要求。开展“四风”督查7次,给予诫勉谈话15人,谈话提醒16人,约谈10人,立案审查调查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二是做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审核回复。对涉及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自费出国(境)旅游观光的1906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审核,对137批次拟推荐为先进集体表彰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审核并回复,对11批次23名拟推荐表彰、晋升职级、提拔任用的干部提出否决意见,确保了党员干部廉政审核的严肃性。

(五)正风肃纪,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一是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深入开展正反面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上级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在凤凰纪检监察网、288个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以及各单位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信息39篇,印发查办的典型案例通报16期,通报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57人,做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二是线上线下营造廉洁从政氛围。管好用活288个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组织乡镇纪委开展日常巡群工作,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和回复。一年来,在线发布廉政资讯、警示教育案例1377条,线上线下为群众解答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有关决策、政策以及党纪法规1623条,办理群众问题诉求2789个。三是宣传教育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认真办好《凤凰清风》和《凤凰纪检监察网》,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93篇纪检监察信息稿件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三湘风纪网、湘西纪检网和湖南卫视等媒体刊载或播放。

(六)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完善巡察机制,夯实巡察队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凤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反馈工作制度》以及《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制度》等文件,配齐配强巡察办、巡察组干部,成立县委巡察事务服务中心,落实事业编制4名,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加强上下联动,推进巡察整改。积极与省、州巡视巡察办对接,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进整改落实。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办指导督导组对我县开展巡察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完善相关制度20项,改进工作32项;认真配合州委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州委巡察组移交的4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切实增强巡察质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提高巡察工作水平。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共巡察28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281个,移交问题线索68件,向被巡察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12条。对17个乡镇54个行政村开展1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七)一体推进“三不”,综合效应进一步凸显。坚定不移定期开展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分析,靶向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一是畅通信访监督渠道。畅通“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1件,同比下降20.96%,收到中转件11件,同比下降50%,省转件14件,同比下降51.72%,州转件35件;本级自收99件,同比下降49.49%,信访举报总量下降,特别是中转、省转越级访,重复访件下降50%以上,从侧面反映我县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二是审查调查质效进一步提升。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处置问题线索326件,立案审查调查1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6人,抽调力量参与查办了向金坤、向阳违纪违法案,查办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吉首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利民,吉首市城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朱建民,千工坪镇退休副科级干部吴新志等4人,收缴违纪资金1485.72万元,清退违纪资金88.97万元。三是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坚守安全底线不动摇,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要求,全面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投入50万元资金,对机关内网升级改造、为17个乡镇纪委和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设电子政务内网,有效防范执纪审查安全和泄密风险。

(八)突出思想引领,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3期纪检监察实战业务培训,采取“一带一”“强带弱”的方式,开展业务知识讲座2次,抽调8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开展执纪审查实践锻炼。交流调整纪检监察干部21人,完成了向17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一年来,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办理、宣传教育、互联网+监督等项工作走到全州前列,县纪委监委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2020年,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对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必须聚焦“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深刻把握讲政治的出发点是人民、落脚点是“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必须坚守人民至上这一根本立场。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要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守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必须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工作主题。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牢树法治意识,促进履职规范化、法治化,强化“三不”一体推进,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

必须强化队伍建设这一重要保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要注重提高站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做党和人民敢于善于斗争的忠诚卫士。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一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较大差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为突出;部分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单位廉洁风险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群众身边“微腐败”,禁而难止,仍时有发生。与党委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有的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紧密,把职责工作和自己摆进去不够,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有的履职能力不强,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有的责任担当和斗争精神缺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够严格,极个别执纪违纪,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使命扛上肩,启航新征程。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落实“562”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清廉凤凰建设,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启我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县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精神、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与凤凰实际结合起来,对建设现代化新凤凰作了全面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凤凰力量。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高质量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适应新发展阶段,立足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持续强化政治监督,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坚决纠正;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铸魂工程,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扎实成效。

高质量推动“三高四新”战略、“562”发展思路落实。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落实州委“562”发展思路以及县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紧扣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改革开放、民生保障、文明进步、县域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推进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美丽乡村、新型城镇、生态文明、民生事业“六大建设”上狠抓落实。持续深化旅游产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高质量打造全域旅游“凤凰样子”。加大力度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探索建立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处“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明换届纪律要求,严肃开展全程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警示在前、教育在前,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通过实地督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换届工作责任、换届纪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换届相关监督审核部门的监督审核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反映换届提名人选或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调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换届始终处于从严监督之下。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一律“一案三查”,一律通报曝光。

(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肃清腐败毒瘤。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提篮子”“打牌子”“借赌敛财”“违规放贷”“雅贿”“影子股东”“借鸡生蛋”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积极参与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近三年政法队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排查,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充当违法犯罪活动或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等“害群之马”。

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领域开展系统治理。把住前沿关口,立足常态,动辄则咎,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有效维护政治生态健康。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督促职能部门不断强化监管、堵塞漏洞、整章建制。扎实开展涉砂涉矿专项整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继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一批县内查处的,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党员。

(三)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续整治庸懒散、提振精气神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靶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贴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只是5年、10年的规定,而是长期的铁规矩”,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整治违规吃喝等问题,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查处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多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问题。

为担当者担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科学用好“四种形态”,不断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被问责,忠诚履职有组织撑腰的观念,推动各部门各乡镇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5年过渡期”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始终把资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挪用、侵占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腐败问题。持续做好对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和禁捕退捕工作的监督,从严整治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各种破坏耕地行为。通过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严防在乡村振兴中搞“瞎指挥”“一刀切”“铺摊子”“堆盆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专项整治“十条举措”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作用,强化对乡村治理过程的实时有效监督,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基层解决。

(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紧盯“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第十一轮18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注重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开展营商环境等专项巡察,持续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适时开展整改抽查和“回头看”,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严肃追究“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及群众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强大合力。

(六)不断强化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合力,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要将监督责任落实到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身上。紧盯县直单位和乡镇党委(党组)以及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突出“见人见事”,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推动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落细。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开展一次述责述廉评议活动,对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和传导压力不到位的进行追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开展县纪委同县直主要部门和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定期与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并从被监督中受益,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并从中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提升获得感、幸福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于捏造是非、诬告陷害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从严从实建强队伍,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性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对标上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不断完善探索“片区”联动模式,提高监督效能。纪检监察干部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自觉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引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要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以党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县纪委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要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吸收一批优秀的年轻同志到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彰工作,落实关心关怀政策。要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对不适应岗位要求、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调整,调离队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果断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纵容,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扬帆远航风正劲,策马扬鞭正当时,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建设现代化凤凰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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