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股副股长余生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保靖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4 10:43:05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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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股副股长余生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经查,余生平在保靖县公路管理局工作期间,作为吕洞山镇地质公园公路整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发现吕洞山镇地质公园公路水沟排水不畅的问题后没有及时督促整改,对地质公园公路水沟长期出现排水不畅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属职务违法行为。

余生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20年6月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生平政务记过处分。

余生平简历

余生平,男,苗族,1977年1月出生,保靖县水田河镇人,中专文化,2003年6月参加工作。工作简历:2003年6月至2019年4月在保靖县公路管理局工作,2019年5月至今任保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股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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