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纪检监察机关会议制度

来源:保靖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16:09:44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一)纪委监委班子会议(常委会、委务会)

1、纪委监察委班子会由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宣传部、调研法规室、案件管理监督室、审理室等其他部室可列席会议。

2、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主要是学习和研究贯彻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要指示;讨论研究向上级纪委监察委或县委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研究纪委监察委工作中需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3、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由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其成员应超过半数,其他部室负责人及干部汇报时列席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另行安排。

4、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实行议题制。各部室需要提交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研究的事项需提前填写议题呈报单,按程序向分管常委(委员)和副书记(副主任)报告,同意后,由办公室收集综合,报书记(主任)确定,然后提交研究。

5、纪委监察委班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编,原则上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出会议纪要。

6、会议决定的事项,按领导分工分头抓落实;需要有关部室办理的事项,由分管的领导下达。

(二)纪委书记专题会

1、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指示,讨论州纪委和县委交办的重要事项;研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讨论研究向州纪委监察委或县委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讨论每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大工作部署;交流本委各部室的工作、学习情况和经验,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问题。

2、会议由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召集并主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副书记(副主任)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3、会议议题由纪委书记(主任)或副书记(副主任)提出,办公室负责印发议题,并通知有关部室作准备。

4、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呈主要领导审阅后印发各部室。

5、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室按时办理,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6、会议原则上按工作需要召开。

(三)纪委全会

1、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纪委全会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部署新一年工作。

2、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上一级纪委全会会议之后召开。

3、会议主要由下列人员参加: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在家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县纪委委员;县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按照上级要求需要参会的其他人员。

(四)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纪委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纪委监察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纪委书记主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3、第四季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得无故缺席。

(五)会议管理

1、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由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决定。会议材料准备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落实参加会议人员、安排会议场地、会议就餐等会务工作,以及对会议布置任务的督办工作。

2、各部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该部室作好计划,呈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筹协调。会议材料准备及会务工作由各业务部室负责,办公室予以配合。提倡无纸化汇报和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放会议通知。除案件汇报材料外,其他汇报材料在2000字以内,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坚持精简会议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要合并开。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