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吉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4日至5月16日,十二届州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吉首市委巡察机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5年7月1日,州委巡察组向吉首市委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吉首市委巡察机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组长,巡察机构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带头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巡察机构办组、内设室、下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分工配合,构建巡察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具体的17个问题制定了33条整改措施,对照十二届州委《关于县市委巡察机构的共性问题清单》认领了8个具体问题制定了14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吉首市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专题会办、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紧盯整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开好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带头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与领导班子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整改,结合“三化”建设推动建立健全6项巡察工作制度,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市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有差距。
问题1:市委高位推动巡察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1.市委科学统筹安排九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工作。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已于2025年9月8日启动,11月21日结束,安排4个巡察组,对教育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拟授权4个巡察组对8个党组织开展巡察,确保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和十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
2.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与省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授权组建教育领域配合联动巡察组对全市教育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问题2:市委书记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1.吉首现任市委书记自2023年10月任职以来,切实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撤点后1个月内听取巡察情况汇报要求。
2.在书记专题会上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旗帜鲜明提出意见,传导整改责任压力。
问题3: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压实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经提醒,相关市级领导参加了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会和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进驻动员会、巡察反馈会。已协调市委组织部提醒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将抓巡视巡察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做好材料审核把关。
(二)反馈问题: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有差距。
问题4: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一肩挑两职”。2025年共召开了6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推动巡察工作,及时听取巡察工作和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出台相关领导小组文件。市委巡察办及时提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将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纳入202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工作方案均明确了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对口联系各市委巡察组。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期间,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听取市委各巡察组巡察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言,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重点,确保巡察方向不偏、焦点不散。
3.自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严格落实每轮巡察撤点后20日内听取巡察情况汇报要求。
(三)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欠科学。
问题5:巡察全覆盖任务前松后紧,安排欠合理。
整改情况:根据省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结合九届市委未巡察党组织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九届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任务,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四)反馈问题: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能不够。
问题6:聚焦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开展巡察有欠缺。在立足“三定方案”围绕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系统领域特点等方面查找问题上浅尝辄止,巡察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聚焦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开展巡察。根据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行业领域特点,科学制定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监督重点。“巡视带巡察”完成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常规巡察,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省州市三级联动教育领域专项巡察。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紧盯被巡单位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在对村(社区)巡察中,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农村“三资”、为民服务、信访化解、村(居)两委班子运行、党员发展有无“近亲繁殖”、宗族势力是否侵蚀基层政权、移风易俗等8个方面发现问题。
(五)反馈问题:巡察发现问题质效有待提升。
问题7: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1.充分做好巡前准备。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组织抽调巡察干部开展为期1周的巡察业务培训。每轮都制作巡察工作操作手册,严格巡察工作规程。从相关部门调取巡前资料,认真分析研判。
2.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关键岗位,综合运用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从深层次发现问题。
3.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发现问题、如实客观反映问题。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期间,坚持办组“一起做工作”,巡中每半个月办组会商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提高巡察质效。市委各巡察组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被巡察单位充分沟通,严把问题质量,能交立行立改的问题交办立行立改。
问题8: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提高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市委各巡察组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严格落实组务会要求,对需移交的问题线索讨论会商,重大问题深挖细查。坚持办组“一起做工作”,巡中每半个月办组会商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做到定性精准。强化“巡纪联动”,移交前与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沟通,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
(六)反馈问题:对村巡察质效不高。
问题9:推进对村(社区)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有差距。
整改情况:1.科学制定对村巡察规划,突出巡村重点,做到因村施策。已完成《吉首市委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专项规划(2026-2030年)》基本定稿,在规划当中明确“每个村至少推动解决1件民生实事”,基本定稿已上报省州巡视巡察机构。
2.提高对村巡察质效。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在对63个村(社区)巡察中,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农村“三资”、为民服务、信访化解、村(居)两委班子运行、党员发展有无“近亲繁殖”、宗族势力是否侵蚀基层政权、移风易俗等8个方面发现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水电路气”和人居环境问题,为民办实事71件,圆满完成了九届市委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
(七)反馈问题:巡察机构履行统筹督促责任有短板。
问题10:开展整改评估工作“走过场”。
整改情况:做实整改评估工作。对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期已满的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被评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落实书记专题会要求不力的被评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评估结果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了全市通报。
问题11:强化问题系统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对巡察建议书跟踪问效。2025年上半年发放了2份巡察建议书,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对全市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工程造价公司规范管理。
2.协调市委高位推动共性问题同类同改、未巡先改。梳理九届市委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30个、典型事例9个,制作完成《九届市委被巡察党组织工作错题集》,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放,推动自查自纠、未巡先改。针对国有企业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报账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同类问题,推动完成行业部门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和供销系统集体企业财务核查。推动相关部门结合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前财务清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全市村(社区)“三资”进行大清理。乡镇(街道)严格执行村账乡管,对农村“三资”加强监管。
(八)反馈问题: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12: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吉首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全市各级党组(党委)要把抓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交接和提醒办法》,用好“三个提醒”工作机制,督促“新官理旧账”。市委组织部组织市管干部任职谈话时,提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市委巡察办及时书面提醒新任“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其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2.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到真改实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建立日常整改监督台账,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后,均派员参加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指出的6个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于2024年8月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了全市通报,并按层级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2025年7月7日至18日,对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期已满的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落实书记专题会要求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评估结果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了全市通报。2个被巡察党组织根据7月10日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扎实推进整改。
(九)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不到位。
问题13:执行“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市纪委监委对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
2.协调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履行好巡察问题整改日常监督责任。2025年8月22日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修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市纪委监委出台《吉首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风政风室统筹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各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室组地”分工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市委组织部成立干部监督组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日常整改监督情况工作汇报。
(十)反馈问题: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欠缺。
问题14: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有欠缺。
整改情况:1.协调提高专项检查质效。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启动前,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组建选人用人(机构编制)、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在巡察期间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分别经组织部部务会、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通报相关市委巡察组进行了反馈。
2.提高巡前商调资料质量。严格落实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前分别根据被巡察党组织调取有关单位的资料。相关单位根据7月10日我办通报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安排专人为九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提供资料。创新推行“巡察+代表建议”监督机制,建立巡察与人大代表建议常态化对接机制,通过巡察前梳理未办结建议、巡察中邀请代表参与监督、巡察后跟踪整改成效,让群众诉求直达巡察一线。
(十一)反馈问题:巡察工作规范化不足。
问题15:巡察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1.选优配齐人员。通过推荐联合市纪委组织部对符合条件的相关干部进行了考察,及时补充专职巡察干部。
2.明确职责分工。2025年6月25日印发《关于吉首市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干部岗位职责的通知》,明确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干部岗位职责,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3.关心关爱巡察干部。将巡察反馈的相关同志情况通报市纪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1名同志被市委进一步使用。组织关心关爱专职巡察干部,2名同志由二级监察官晋升为一级监察官,2名同志由四级监察官晋升为三级监察官,2名同志由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为二级主任科员。
问题16:开展巡察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巡中推动立行立改。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市委各巡察组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办《关于规范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2.撤组前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撤组前,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将巡察报告初稿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书面征求意见,面对面沟通。
问题17:移交问题线索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1.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九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加强纪巡联动,强化边巡边移,推动边巡边查。
2.巡察组严格按要求撰写问题线索情况报告,填写问题线索移交审批表,严格按照“一人一线索”要求梳理问题线索。
3.巡察组严格落实组务会要求,对需移交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前与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沟通,对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巡察工作质效的契机,从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破除“与己无关”“过关交卷”的错误思想,凝聚起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整改共识。
(二)聚焦难点堵点,强力推进整改事项。一如既往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定期调度、对账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坚持“回头看”,持续用力,巩固成效;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将整改工作与深化改革、完善治理、推动发展紧密结合,及时废止不适用的制度,修订完善有缺陷的制度,新建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巩固、拓展、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巡察机构正规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537603,电子邮箱:jssxcbgs@163.com。
中共吉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