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龙山县委巡察机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龙山县委巡察机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1月20日,十二届州委第六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龙山县委巡察机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7日,州委巡察组向龙山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兵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龙志勇任副组长,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州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龙山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召开会议传达部署、推进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制订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细化整改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实时对账推进。
县委巡察办党支部书记杨翔坚决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把巡察整改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全面认领整改任务,分解工作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督促提醒班子其他人成员落实整改“一岗双责”。强化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把关和精细化指导,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问题,确保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整改效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1.问题1: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没有结合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完善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情况:反馈以来,向县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关于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精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李希在湖南调研时讲话精神、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湖南省工作动员会等会议精神。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
(2)县委结合龙山县实际主动部署重点任务、明确重点要求不到位,针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和系统施治不够有力,书记专题会点评重点人、重点事不够具体、态度不够鲜明,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系统治理。县委书记专题会明确由县委巡察办向卫健局下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县卫健局做好医疗卫生领域系统整改。二是做好点人点事。县委书记专题会严格落实点人点事要求,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具体点评,对平台公司监督管理缺失、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重点民生和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3)县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调度推进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岗双责”。2025年7月,分管县级领导出席县委巡察反馈会,做到了分管县级领导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全覆盖”。二是做好工作提示。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时,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共呈送了工作提示,并附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推动“一岗双责”的落实。三是推动问题整改。将县自然资源局对矿山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纳入日常整改重点内容,督促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截止目前,金鱼湾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县纪委监委已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不到位。
2.问题2:领导小组成员履职不到位。
(1)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落实“一肩挑两职”要求有差距,开展中期调研、研究问题整改、办理移交线索不够主动,对巡察工作把脉定向、开展针对性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期调研。县委第七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所有巡察组实现中期调研全覆盖,亲自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巡查组开展工作把脉定向。二是规范情况汇报。切实按照“巡察撤点20日内召开领导小组会、1个月内召开书记专题会”要求,及时召开了县委书记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第七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三是强化问题研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了第六轮部分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2次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
(2)对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缺乏“真刀真枪”对照检视整改效果。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贯通融合不够,没有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相关组室日常监督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把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切实加强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审核把关,本年度目前共完成8个单位民主生活资料审核工作,并派员参加相关单位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对照检视。二是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巡察整改机制,成立县委巡察整改事务中心专职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为巡察日常监督部室,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清单,加强统筹配合,协同推进巡察整改。三是强化督查检查。2025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督查室、县委巡察办等职能部门开展巡视反馈问题专项督查、巡察整改评估,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三)反馈问题: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能不够。
3.问题3:政治巡察重点不突出。
(1)没有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能职责制定巡察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对村、社区巡察没有体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巡察针对性、实效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巡前资料收集。2025年3月,在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启动前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等15家协作单位发出巡前调阅函,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同时收集城投集团、文旅集团、茨岩塘镇等12个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资料,并及时提供给6个巡察组,督促对照调阅资料、主责主业重点开展巡察监督。二是科学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根据第七轮巡察单位特点,将巡察对象分为县属国有企业、县直单位和乡镇、村(社区)三类,分别制定监督重点。结合巡前了解情况,分别对4家县属国有企业、4家县直单位、4个乡镇街道和所辖村(社区)的核心职能职责的监督重点在方案中进行细化,确保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工作。三是提高对村巡察质效。在县委第七轮巡察中,开展对村巡察的4个巡察组均按要求制定了对村巡察方案,因村施策开展巡察。切实加强组内学习,及时组织各巡察组学习省委巡视办下发的《湖南省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指导手册》,严格按照《对村(社区)重点问题清单》开展监督。下发《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巡察的工作提示》,及时对接县林业局,集中统一调取4个乡镇街道油茶产业补助资金相关资料,要求各巡察组对油茶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冒领、卡扣挪用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重点关注。
(四)反馈问题:聚焦“关键少数”监督有差距。
4.问题4: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有差距
(1)聚焦“关键少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查摆问题、定性责任有偏差,没有从政治高度、责任角度分析和反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训前培训,组织全体巡察办、组干部23人次参加省、州巡视巡察业务培训会议,及时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及抽调人员66人次参加县级巡察业务培训会议,并邀请州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相关领导进行了授课。二是强化组内会商。第七轮巡察各巡察组共召开组内会议41次,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讨论和分析,确保发现问题、定性问题精准。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巡察县应急管理局时,巡察组已发现主要负责人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发放防汛抗旱补贴等问题线索,并按要求向县纪委进行了移交。
(2)反映“关键少数”问题线索总量少、占比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巡联动。下发了《关于加强纪巡联动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巡察组加强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发现力度,按程序要求做好边巡边移,推动边巡边查。二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县委第六轮巡察边巡边移4名“一把手”违纪违法线索,并在巡察期间留置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县委第七轮巡察移交“关键少数”线索数得到了较大提升,在同级巡察系统线索数量靠前。
(五)反馈问题:巡察发现交办问题质量不高。
5.问题5: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深化监督不够。
聚焦问题多发频发领域开展机动式巡察不够有力,查找问题不深入,对涉众类风险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反映。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巡前商调工作。2025年3月,在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启动前与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协作单位沟通对接,商调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重点岗位人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相关资料,进行巡前研判,并将相关情况提供给相关巡察组,督促了解核实。二是加大查找问题力度。强化“12+N”巡察手段运用,严格按程序规定采取金融财产、不动产和工商信息等查询的方式加强监督,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三是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县委第六轮、第七轮两轮巡察移交“关键少数”的占比有了较大提升。四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对县城投集团、县文旅集团、县农发集团、湘源电力公司4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将国有平台公司项目报大建小、严重超概算,三资管理、惠民利民资金等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点。
6.问题6:对重点问题深挖彻查不够。
对个别单位公款私存问题没有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对产生收益进行核实追缴。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线索挖掘力度。围绕“四个聚焦”,结合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二是强化重点问题研究。各巡察组巡察期间按要求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并按要求召开组务会研究重点工作,对一些重点工作深入讨论,精准施策。三是加大对资金方面问题的巡察力度。对发现多个资金、项目等方面的问题积极进行了移交。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里耶镇政府出纳公款私存问题,已将相关情况报县纪委监委相关联系里耶的纪检监察室加强日常监督,督促里耶镇政府强化整改。
7.问题7:交办部分立行立改事项不精准。
(1)交办部分立行立改事项沟通不充分、交办不精准、整改难落地。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立行立改事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属于被巡视党组织职权范围、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纳入了立行立改范围。二是加强立行立改事项沟通。加强与被巡察单位沟通,强化对立行立改事项的研判,确保巡察期间整改到位,第七轮巡察期间的27项立行立改事项均在巡察期间整改完成。三是强化立行立改跟踪落实。对2021年以来巡察交办立行立改事项进行全面“回头看”,对暂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了现场督查。茨岩塘中山村因修建高速公路工程损坏道路3000余米,目前已硬化整修完成1000余米,剩余2000余米已做好初步水泥沙石垫层,待高速公路服务区完工后全面修复硬化。巡察整改事务中心将该问题调整为反馈整改事项,后续将持续跟踪整改到位。
(2)立行立改事项移交资料不规范,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交办个别单位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承办人、组长、接收人均未签署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县委第七轮巡察进一步严格实行立行立改问题办组会审制度,未再出现承办人、组长、接收人均未签署意见等情况。二是加强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十三届县委巡察立行立改问题台账,由巡察整改事务中心完成了第七轮巡察立行立改审批表及整改完成情况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可纳入立行立改事项未纳入,导致有的资金长期未清退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立巡立改工作。切实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事项纳入第七轮巡察立行立改范围,督促被巡察单位清理个人往来款项,清退违规资金。巡察撤点前未完成整改的,纳入反馈整改范围,确保资金清退到位。二是强化跟踪督促。督促县发改局、茅坪乡、县水利局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清退到位,茅坪乡资金清退成效显著。
(六)反馈问题:强化未巡先改、同类同改不够有力。
8.问题8:强化未巡先改、同类同改不够有力。
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制发巡察建议书或其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健全制度等意见建议,推动建立未巡先改、同类同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问题梳理。完成了十三届县委第一至六轮巡察反馈财务管理问题梳理、汇总,并将相关问题清单移交至县财政局。二是推进专项整治。督促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县机关事务局,切实开展了全县乡镇(街道)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往来款管理、执行现拟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现金支付管理、村级债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强化同类同改。县委巡察机构根据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情况,正在起草关于平台公司监督管理、重点民生和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管理的巡察建议书,待按程序审核完成后正式行文。
(七)反馈问题:巡察材料撰写不规范。
9.问题9:巡察报告撰写不规范。
“一把手”专题报告撰写不规范,有的报告“依葫芦画瓢”机械模仿,未结合面上问题和典型事例进行印证支撑,没有充分体现履职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及鲜明特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报告撰写培训。3月11日至12日举行了为期3天的巡察业务培训,把巡察材料撰写作为培训的重点,由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授课,为各巡察组巡后撰写材料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统一规范报告格式。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时,巡察办在巡察组进驻前给6个巡察组下发了撰写巡察材料的规范性模版,确保巡察材料按要求撰写。三是强化审核把关。按照《州委巡察机构巡察报告审核机制》要求,实行巡察报告“五级把关”,大幅提升了报告质量。
(八)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10.问题11:县纪委监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调度不力。
没有将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纳入日常监督、推进问题销号,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到位、进度落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对以签订协议、出具情况说明代替整改,纸上整改、应付整改的党组织负责人没有及时指出纠正、通报问责。对部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日常监督。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县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重要内容,2025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协调县委督查室、县委巡察办等职能部门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专项督查2次,组织巡察整改评估1次。二是加强追责问责。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因巡察整改不力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留置,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县湘源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因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等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三是加强问题线索办理。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力度,2020-2023年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目前已全部办结。2024年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剩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11.问题12:县委组织部对巡察成果运用不足。
对被巡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监督调度不够有力,没有按期向巡察办反馈问题整改处置情况;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有差距,没有真正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政治素质考察、日常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以巡促改促建促治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内容,4月26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制定了《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对日常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5月以来,结合组织部门担负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对各单位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督促县发改、农车镇、里耶镇等14个单位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到2024年度党建述职内容,向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处、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督办函,分别于6月26日、6月2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二是推动整改成果运用。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5年度龙山县县管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为“二级指标”,单独设置纳入2024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所占分值为年度考核总分的4%。在2025年领导班子考核中继续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九)反馈问题:巡察机构统筹推动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2.问题13:审核把关巡察整改方案不严。
对明显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内容空洞的整改方案没有及时指出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巡察整改提示、跟踪、督导模式,对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公开稿等材料撰写作出明确规定和详实要求,并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台账。二是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安排专人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审核、意见收集和汇总反馈工作,整改方案的质量得到了大幅提高,目前未再出现明显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内容空洞的整改方案。
13.问题14:统筹推动巡察整改问责不够有力。
对以签订协议和出具说明代替整改、应付整改、边改边犯等情况,推动通报追责力度不够,导致有的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跟踪督促。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对县委第五轮巡察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巡察整改台账管理,建立完善“一单式”整改台账,及时更新整改情况。苗儿滩4.78万元土地租金和人工工资支付未完成问题,因承包老板失联,已提请销号。二是认真开展整改评估工作。牵头做好整改评估方案、现场评估、问题梳理汇总、评估报告撰写等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一至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对巡察整改不力的问责力度。第七轮巡察发现个别单位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作为问题线索向纪委进行了移送,现已立案,目前正在办理。县人民医院因整改不力原主要领导已立案,并要求现任负责人在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作表态发言。
(十)反馈问题: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不到位。
14.问题15: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1)个别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没有认领整改事项,将整改责任向其他班子成员“一分了之”。个别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新官不理旧事。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巡察整改机制,县委巡察办目前已拟定《龙山县关于提高县委巡察整改质效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已形成整改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集中会审的工作机制,有效杜绝了少数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当“甩手掌柜”、把整改工作推给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情况发生。三是强化反馈问题整改督办,以《督办函》的方式对“召市镇、茨岩塘镇、石牌镇、供销联社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新官不理旧事,2023年8月整改督查反馈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数额较大问题一直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督办。
(十一)政治机关建设和干部队伍有短板。
15.问题16:政治机关建设有欠缺。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深不透,仅在集中学习时作为1项议题传达,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和贯彻落实举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以主任办公会代替班子会,存在非班子成员参与议事决策并表态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制度,巡前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南省对村巡察工作指导手册》、《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等最新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下发的《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工作提示》,形成了定期调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机制。
16.问题17: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短板。
(1)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联络员,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第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第三轮巡察6个巡察组均未明确联络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根据编制情况,组织部门积极支持巡察机构的招考和选调计划。二是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龙山县事业单位招录和遴选等方式配齐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进一步充实了巡察力量,在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中,六个巡察组均配备专职联络员。
(2)对干部日常监督提醒不到位,有的干部在教育整顿期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接受酒精测试,逃避检查被诫勉谈话,有的因违反生活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巡察队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巡视工作负面清单,全体巡察干部都已签订承诺书。二是巡察办督导室联合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第七轮巡察各组每月两次不定期进行作风督查和酒精检测,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巡察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17.问题18:巡察人才库建设有差距。
人才库建而未用,作用发挥不好,2021年抽调30名干部,来自人才库人员仅3人;2022年抽调20名干部,来自人才库人员仅2人;2023年抽调53名干部,来自人才库仅26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抽调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从中青班、百灵鸟班、科干班选配多名优秀人才纳入巡察人才库,在十三届第七轮巡察中抽调43名干部中有39名来自人才库,进一步把好了干部质量关。县委组织部根据巡察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抽调工作,保障工作力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和完善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巡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既打好整改“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6230252;电子邮箱:1056982022@qq.com。
中共龙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