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6 17:19:2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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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州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迅速传达学习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州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和州委巡察组对口巡察州县(市)法院发现共性问题情况等,专题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畏难,逐条对照,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州法院党组坚定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整改方案,分解各项整改任务,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切实推动整改进度、整改质量、整改成效。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州法院党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判整改形势,及时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办按时汇总进展情况,跟踪协调整改推进情况。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每项整改事项销账时,责任部门将起草的整改落实情况,经责任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整改办审核把关,对不符合销号条件的,要求重新整改;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引导从体制机制上查漏洞补短板,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

党组书记、院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推动全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来把握。一是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深入县市法院、相关部门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并作出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从全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整改办,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完整构建起了整改工作责任框架,为全面推动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注重谋划部署。多次主持召开院党组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推进立行立改事项、重点整改事项、建章立制事项等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会多次专题听取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深入研究谋划整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充分发扬民主。主持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方面

1.执行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1)部分党组会议没有将学习传达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会后每次党组会议都把学习传达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必修课,放在各项议程之前,院党组书记、院长领学;2.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院党组先后研究制定了相关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

2.理论学习不主动、不全面。

(2)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坚持与州委学习同步同频,学习不漏项不延迟;2.将《总体国家安全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体学习及2024年政治轮训暨新录用公务员政治培训内容;3.邀请州委宣讲团成员来院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辅导。

(3)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推动解决基层基础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切实做好“走找想促”调研信息和“金点子”建议报送并得到部分采纳;2.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并得到增编批复;常态化开展车辆处置与购置审核工作;出台了车辆使用管理办法;3.积极向上级和地方财政部门申请调整非税收入征收基数和增加聘用人员经费;4.根据工作实际实时调整各个审判团队力量。                       

(4)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助读物未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

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体党员干警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内容,支部党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发言。                                                                 

(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有差距。

(5)履行审判政治责任有偏差。

整改情况:集中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集中整治“任性裁判”“简单裁判”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4.贯彻落实州委“三区两地”“五个湘西”工作要求不到位。

(6)为现代化新湘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支撑不够。

整改情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为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7)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差距。

改情况:1.组织开展法官与企业、企业家、商会(协会)“面对面”“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院领导带头走访;2.组织召开民商事工作座谈会、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知识产权府院联企同堂培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以会代训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

(8)涉民生案件诉讼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1.出台十项司法为民措施,开展提升涉民生案件诉讼服务质效专项行动,开辟立案绿色通道,设立民生案件专门窗口;2.严格落实“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3.全面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将其应用贯穿于诉调对接全过程,湘西州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效果明显。

5.为湘西高质量发展主动护航不够。

(9)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1.建立了“龙山县八面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2.与州直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开展同堂培训,与周边地区中级法院共同签署《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实现环境资源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

(10)诉源执源访源治理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1.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信贷类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等文件并得到落实;2.全面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将其应用贯穿于诉调对接全过程,印发《关于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络、进乡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督导推动各县市法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三)深耕主责主业内生动力不足,审判执行质效存在明显差距方面

6.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1)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1.在全州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任性裁判”“简单裁判”集中整治、审判业务(立案)技能竞赛等活动;2.将开展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列入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内容。

(12)解决执行难问题仍需发力。

整改情况:1.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和查控被执行人力度的意见》,建立联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联席会议制度,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坚决移送打击,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落实临控措施,取得一定效果;2.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倒逼终本案件质量提升;3.对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并强化执行措施。

7.主动作为、探索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不到位。

(13)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制定了《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工作分工方案》,压实责任,厘清岗位职责;2.出台《人员考核(管理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3.出台《关于调整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通知》《干警容错纠错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权益保障。

(14)类案检索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上级法院关于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工作等文件规定,制定《关于类案检索的实施办法》和类案检索报告模板,督促指导各业务庭室参考执行。

(15)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不主动,财权事权不相匹配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1.坚决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缩减了聘用人员数量2.加强向省州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力度,争取临聘人员专项资金,申请调整非税收入征收基数,效果明显。

8.对标对表司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压实责任不够。

(16)审判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1.对全州法院审判数据坚持一月一会商,定期发布审判运行态势情况通报,保障全州法院审判提质增效;2.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风险防控存在漏洞。

(17)“三同步”规定落实、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1.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落实重大案事件“三同步”要求,做到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无缝衔接、同步同调;2.开展舆情风险隐患月排查工作,强化对重大案事件的舆情风险研判防范;3.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对接联系,按要求整理归档重大案事件的“三同步”工作资料,并持续坚持。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8)责任分工及工作落实不到位,三审制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1.及时调整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安排,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院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2.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全年党建工作和全州法院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绩效考核办法,将党组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3.严格落实新闻宣传“三审三校”制度,新闻信息宣传稿件严格执行审查流程;4.举办政治轮训和宣传舆论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内容;5.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规范表述等互联网页面内容错误排查整改。

(五)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1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9)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落实政治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基层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强化结果运用;2.对院班子成员及州管职级干部重新进行了责任分工;3.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研究制定全年党建、纪检及督察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4.建立监督清单制度,制定《关于建立政治监督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强化监督指导。

1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

(20)院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对所分管部门“一把手”和联系县市法院开展从严管党治警谈话全覆盖,没有经常性对所分管部门的“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调整院领导、州管职级干部挂点联系县市法院工作制度;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分管部门开展谈心谈话;2.强化督促指导审核,已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院领导班子2024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出现“一笔带过”的情况;3.修订了《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4.强化机关督察监督,多次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和司法作风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问责到位。

13.对虚假诉讼自查自纠及问责不到位。

(21)对防范虚假诉讼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自查自纠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百案评查”;2.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防范工作的暂行规定》并持续落实;3.组织召开全州民商事审判座谈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组织民商事法官到基层法院点对点开展民间借贷案件专题讲评,对加强防范虚假诉讼专题指导。

(六)落实派驻监督责任不力方面

14.政治监督不到位。

(22)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党委和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州中院的贯彻执行方面,没有对法院党组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

整改情况:1.出台政治监督清单制度,明确党组、党支部、党员等政治责任及工作要求;2.院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和审判执行质效定期分析调度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3.在开展专项监督、重点事项督办、提示提醒之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均事先与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沟通,形成共识;联合召开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警严守纪律。

15.对“关键少数”监督缺位。

(23)没有及时制定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清单,没有经常性与“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整改情况:1.印发政治监督清单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2.对管党治警和日常监督执纪等具体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动与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加强协作配合。

16.审判执行业务的日常监督有短板。

(24)监督能力不足,合力不够,“八小时”外监督有盲区和漏洞。

整改情况:1.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法官业务培训,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重点难点问题选题开展调研,对突出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有效提高了派驻监督能力;2.与州法院内部监督部门联合发布干警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收集;联合开展作风纪律和纠四风督查,对干警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联合开展核查处理问责;3.多次协同开展多次警示教育,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7.重点监督不到位。

(25)对执法办案和综合工作、巡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对刑事业务培训、破产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巡察整改、审计监督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或督办,通过印发通报、工作提示、监察建议等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交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院分管领导及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

18.监督执纪问责乏力。

(26)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理未处理情况;执纪查案力度不够,存在漏查的情况;指导基层法院执纪问责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1.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展干警个人廉政情况报告,摸排问题线索,对反馈指出的问题线索已依法依纪及时核查处理到位;2.建立信访举报件工作台账,及时移送院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加强督促指导;对个别反映营商环境等重点问题举报,下沉一线核查了解并进行交办。

(七)保持严的基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9.清廉法院建设成效不佳。

(27)宣传发动不充分,干警参与热情不高。

整改情况:1.充分运用法院内、外网站“清廉法院建设”专栏、微信公众号、“边城审判”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适时更新两级法院清廉建设相关内容;2.组织开展以“家风好故事”“一封家书”“好家风好传承”为内容的“清风传家廉润湘西”主题党日;3.院文化室中作为警示教育平台的廉政建设版块己全面建成并开馆;4.将上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周五集中学习内容,分层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意识;5.印发《全州法院近年来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教育警示全州法院干警。

(八)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不到位,纠“四风”不力。

(28)案件数年增长率缓慢,而办公用品耗材及电脑耗材年增长率较快。

整改情况:1.出台了《关于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执行;2.从严控制办公设备购置,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管理;加大采购竞争工作力度,与供应商签订供货框架协议,最大限度降低各类办公及电脑耗材采购成本。

21.工作纪律作风抓得不严。

(29)2020年至2024年3月间多次督察通报机关纪律作风问题,巡察期间明察暗访发现有干警上班迟到和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1.及时修订了《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2.强化机关督察监督,多次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和司法作风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问责;3.对巡察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对相关人员作出问责处理。

(九)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22.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落实不力。

(30)办案数未达标,办理大要难案少,立卷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1.各审判团队及办案任务已调整到位,分管院领导均已进入团队,并根据相关系数参与分案,2024年入额院领导均已完成办案任务;2.已出台《关于实行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意见(试行)》并严格执行到位;3.下发规范立卷检查工作提示函,组织各办案团队对所承办案件的立卷检查情况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未发现立卷检查不到位情况。

23.领导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

(31)对审判工作新要求把握不准,督查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1.对院班子成员及州管职级干部进行再次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2.及时研究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了《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数据会商、及时调度,多形式开展全州法院数据会商多次;3.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严肃组织生活,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领导班子间谈心谈话。

(十)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不到位方面

24.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32)会议内容记录不全面,各抒己见多角度提出参考决策不足。

整改情况:党组会议再次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专题讨论学习,并将相应制度上墙,严格执行。

(十一)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选人用人环境不优方面

25.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老化,配备不全。

(33)院领导中平均年龄较大,院领导职数空缺时间长。

整改情况:1.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加强与党委及上级法院沟通汇报,目前政治部主任已配备到位,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已退休,空缺的1名副院长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配备;2.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报请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班子建设。

26.职位空缺时间长、轮岗交流不到位。

(34)科级干部配备不及时,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力。

整改情况:及时启动了一批岗位的人事调整,长期空缺岗位和应当执行干部轮岗交流的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下步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干部队伍进行轮岗调整。

27.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期举报现象突出。

(35)2022年以来,州中院在拟提拔处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经常性出现拟任人选被举报的情形。

整改情况:做实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在2024年9月人事调整中,暂未出现公示期举报现象。

(十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偏差方面

28.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

(36)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干部的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1.压实院领导党建工作责任,7月以来,院领导通过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对支部党员干警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警示教育,所有党员院领导均在联系支部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党课;2.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制定了《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今年来,先后有多个党支部、多名党员被评为“州直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湘西法院报送的党建业务融合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机关党委在州直机关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分享会上作分享发言;两个党支部被命名为2024年度州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29.旗帜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37)党组未及时调研部署和跟进调度党建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院党组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专题研究和适时调度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2023年党费收缴情况和2024年可使用党费概算、发展党员、开展主题党日、“七一”表彰和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部换届等党建工作;2.院党组研究成立了党员突击队;3.每月对全州法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通报,召开审判质效调度会,对指标不达标的员额法官点名通报,助推党员员额法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0.院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实。

(38)领导班子成员缺席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周五学习情况时有发生,批评与自我批评小心提醒有余,红脸出汗不足,交心谈心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1.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2.机关党委副书记与相关党支部书记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抓好落实整改;3.分管院领导、党支部书记分别与该党支部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十三)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方面

3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足,效果欠佳。

(39)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制度滞后,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1.制定《人员考核(管理评价)工作实施办法》,每季度及年底对本院各类人员做实考核激励,用好各类考核结果,推行及时激励;2.出台《容错纠错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对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证明。

32.人民至上、“如我在诉”理念树得不牢。

(40)能动司法不足。

整改情况:1.针对反馈指出的具体案件与信访人当面了解诉求,对案件开展核查并形成了核查报告;2.集中整治“任性裁判”“简单裁判”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效解决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33.压实干事创业责任,提升审判质效不明显。

(41)“三个务必”坚持不够,俯身躬行不足。

整改情况:1.集中整治“任性裁判”“简单裁判”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2.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有效解决司法作风不严不实突出问题;3.针对反馈指出的具体案件,组织对该案进行全面核查,认定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十四)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有偏差方面

34.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

(42)存在整改中有“边改边犯”问题,政治督察及审计反馈问题尚未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1.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巡察整改情况;2.针对州委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明确院领导责任分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院整改办并就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有效推动整改;3.各审判团队及办案任务已调整到位,分管院领导均已进入团队,并根据相关系数参与分案,2024年度入额院领导均已完成办案任务;4.及时修订了《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并执行到位;5.强化机关督察监督,多次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和司法作风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追责;6.对巡察组明察暗访发现和交办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核查问责;7.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审计反馈问题除两庭项目超概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5.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存在应付整改的问题。

(43)存在整改责任“一分了之”的现象,整改存在“过关”心态,存在“文字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1.党组书记、院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适时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2.院整改办通过召开调度会、下发工作提示、协同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调度,有效推动落实整改;3.党组会议多次听取对近年来各类监督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后续整改工作;院整改办就该项整改内容进行了专题调度;4.制定了《人员考核(管理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将党员管理纳入全员考核管理评价体系;5.修订《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实行“三十条不准”规定》及《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确保方向不变、焦点不散、靶向不偏、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2.强化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持续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将未完成整改问题作为后续抓整改的重点和关键,压实责任,定期调度、紧盯不放,问题不解决绝不撒手,解决不到位绝不收兵。同时,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防止问题返潮、思想松懈、顽疾复发。

3.健全长效机制,拓展成果运用。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堵塞一批漏洞”。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审执质效,强化民生保障,做优亮点品牌,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

4.强化正风肃纪,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抓实干部管理,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扎实开展“简单裁判”“任性裁判”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锚定“345”目标路径方法,全面提升干警素质和能力。坚持用制度促规范管理,促严格公正执法办案,促司法公信力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756608;电子邮箱:xxzyxczg@163.com

中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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