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州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8 10:20: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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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月13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民政局党组2018年至2022年民政工作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1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州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标反馈问题,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层层扣紧压实责任,按周调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查漏补缺,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以“清廉民政制度建设年”为依托,新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15项,修订州民政局岗位责任制等制度15项。截至7月12日,巡察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长期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统筹全州社会民生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1)领悟精神没有入脑入心。

已整改完成。一是研究制定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研究印发了《州民政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完成7次中心组集体学习,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31次,周五集中学习每周2次。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卷测试。三是强化学习强国平台运用,将学习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四是考察学习外地养老服务等先进经验,统筹指导解决养老服务建设、养老康复中心国有资产利用不充分等问题。

(2)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一是每周定期召开局务会(周例会)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大兴调查研究,每名党组领导领衔开展1个调研课题。三是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机关党组织整顿,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到位。四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完善党组分工,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的领导。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一是研究制定州民政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强化日常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三是制定《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修订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网络舆情日常监测。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民政工作要点等。

(4)对乡村振兴联系村指导不充分。

已整改完成。一是党组每季度研究调度1次乡村振兴联系村工作,带头深入联系村开展活动、调研指导产业发展等。二是尽锐出战,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制定叭喇村“乡村振兴”三年发展规划,三是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争取到老区项目等资金3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党组领导带队到乡村振兴联系村指导,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会一奖”工作。五是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叭喇村村规民约成功入选“2023年湘西‘十佳’村规民约”。

2.关于社会民生兜底防线筑而不牢。

(5)殡葬改革落实不彻底。

已整改完成。一是印发了《湘西自治州殡葬事业改革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州政办函〔2023〕22号),统筹推进全州硬化大墓活人墓治理。二是召开湘西州殡葬改革暨文明祭扫会议,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部署硬化大墓治理和活人墓治理回头看等。三是完成全州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深入摸排。五是龙山县、泸溪县、凤凰县已建成公益性墓地已投入使用。六是印发《湘西自治州殡葬事业改革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州政办函〔2023〕22号),《湘西自治州殡葬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有编制成果。

(6)民政救助不精准。

已整改完成。一是完成2020年以前违规领取低保金48.96万元追缴,并上缴至财政专户。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对象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和优化退出机制,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加强救助数据比对,完善社会救助“大核对”机制,实现省州县数据互联互通和实时对接共享,完成与住建、公安等16部门21项信息数据对接,精准救助在省民政厅作典型发言。四是扎实开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的课题调研。五是对省厅上半年反馈的疑似数据,核查属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全面核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率先在国内探索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模式。将社会散居和集中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100元/月、1500元/月;建立州平安办、州未保办双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月联席会议制度。

(7)慈善资金监管有漏洞,使用有偏差。

已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湘西州慈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慈善资金定期公示制度。8县市同步完成慈善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制度修订。二是州慈善办对慈善捐赠收支情况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吉首市2019年至2021年未公示的慈善资金使用情况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8)责任延伸不到底,监管不到边。

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党组成员联系二级机构调整为分管二级机构。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求,按季探访集中供养精神病人福利等工作。四是督促州救助管理站与州荣复医院召开医疗和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明确了伙食标准为一荤两素一汤。

(9)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不够。

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州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全州民政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完成36个安全隐患问题。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泸溪县完成13个敬老院消防改造和维护,凤凰县完成12所敬老院消防改造。累计“关停并转”提质改造养老机构17家。三是吉首市龙舞村养老服务示范点厨房与活动室已分开,狮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关停服务。

(10)落实深化民政改革工作要求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一是积极与州委编办对接,因州民政局是机构改革涉改单位,“三定”方案修订与机构改革同步进行。二是完成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换届选举,举行10家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暨签约仪式。三是对未依法登记擅自以徒步协会、广场舞协会等名义组织活动情况进行摸排,暂未发现相关情况。组织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监管执法,加大对“僵尸型”组织的清理整治力度。四是加强年检抽查,截至7月30日,全州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1%,位居全省第二。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工作人员 17人,监管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六是制定《湘西自治州社区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没有压实,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1)严的基调向基层传导不够。

已整改完成。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三是党组领导干部带队不定时对机关及二级机构开展作风督查。四是建立了内审制度。

(12)违规使用专项经费。

已整改完成。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州养老康复中心、救灾物资仓库、优抚大楼和退役军人光荣院四个项目面积分配方案,并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关于州救助管理站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题学习《湖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购买国有资产管理;协调电力公司查看州救助管理站及滨江花园162住户的公用电力损耗,将用专项资金支付的公用电力损耗500多元补齐到位。三是举办了2023年度湘西州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和项目申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对州救助管理站、州慈爱园、州福彩中心2019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1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已整改完成。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报账所需资料,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二是将多报销伙食补助、住宿费0.21万元清退至州财政局特设户。

(1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将固定资产全部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二是完成州养老康复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出入库管理严格按照《州社会福利院出入库管理制度》《州养老康复中心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然存在。

已整改完成。一是将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和补助已全部退回至财政局特设户。二是借用党建、工会活动违规发放物资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整章建制,长期坚持。

(16)关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实。

已整改完成。一是充分运用周五学习、“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二是开展筑牢忠诚践誓言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党组织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三是对失职渎职的干部及时进行免职处理等。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民政工作要求有偏差方面

(17)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落实。

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截至9月召开党组会议31次,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对局属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1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抓而不力。

已整改完成。一是推动“三级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党组班子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党建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每季度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开展活动、走访困难党员等存在的困难、推动工作。三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9)关于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失职失察。

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撰写干部考察材料,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情况、党风廉政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情况一并写进干部考察材料。二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研究人事会议记录。三是全面完成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散装材料的归档装订。四是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准确信息整改。五通过资料收集、调查函调、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州直工委复核通过,完成对党员身份存疑有关情况确认。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

(20)关于落实十一届州委指出的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一是牢固树立抓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压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严格落实周五学习等学习制度,坚持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大兴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清廉民政建设制度建设年为突破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深化,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修订、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州委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特殊群体,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深入开展“民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年”“清廉民政制度建设年”和“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西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8528552;电子邮箱:xxmzbgs@163.com。

                 中共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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