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州纪委州监委预算
2019年州纪委州监委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16、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支出情况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据《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1)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
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州纪委监委为一级全额拨款党政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等共计21个职能科室,下设两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本部门核定编制105人,公务员编制89人,事业编制16人。退休人员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州纪委监察委机关本级
2、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
3、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9.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99.23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车辆及任务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68.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9.23万元,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车辆及任务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6万元,占96.59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90.61 万元,占 3.4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00.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58.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为完成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办公大楼及荷花园办案基地运行维护费支出26.88万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31.88万元;大要案查处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查办;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中心项目前期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及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55.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9.04万元,上升 24.3 %。原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车辆与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及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10 万元,主要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控措施,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1万元,拟召开22次会议 ,人数 300 人次;内容为多项专项检查,多种专项行动。培训费预算 11.32 万元,拟开展 2次 培训,人数 350人次,内容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采购预算总额19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6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65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0.84 万元,项目支出 1158.76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