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州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3 15:25:42 字体大小:
分享到: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察委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部门)名称(公章): 中国共产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委

预 算 编 码       112                  

评价方式:州纪委监察委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州纪委监察委评价组  

报告时间: 2020  6  


一、部门(部门)基本概况

联系人

颜平均

联系电话

0743-8561957

人员编制

108

实有人数

101

职能职责概述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对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通报结果

任务2:组织开展全州性作风建设督促检查2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

任务3:全州年内查办案件数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75%

任务4:实现安全文明办案,出现因未按程序安全文明办案被上级纪委通报的情况

任务5: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行为;

任务6: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任务7: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评价

 年度部门(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19年我委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围绕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委绩效考核评分99.69分,绩效考核评分(总共100分),被评为优秀单位。

2019年财政对我委共拨款6,022.99万元,支出5,565.31万元。

二、部门(部门)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8,378.24

2,355.25

6,022.99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部门)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565.31

2,140.95

1,777.36

363.59

3,424.36

457.67

2,812.92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61.15

8.67

98.10

54.38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016.54

2,016.54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责任落实,对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并通报结果。

目标2: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全州性作风建设督促检查。

目标3:廉政宣传与教育,在州级以上媒体做好廉政宣传;办好并运用“一网两微”开展廉政宣传;组织开展一把手廉政承诺;全面推进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用好用活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

目标4:组织建设,落实全员培训。

目标5:查办案件,全州年内查办案件数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75%

目标6:办案安全,实现安全文明办案

目标7:案件审理,年移送案件审结率达到100%,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质率达到80%以上;年内开展一次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目标8: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细则进行年终考核

目标9:驻村扶贫:按照驻村扶贫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

目标10: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人才工作和公务员管理,按要求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结果运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要求落实《湘西自治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2019-2023年)》及任务分解清单;根据《州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实施办法》,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严格政治纪律。

目标1完成情况:已按年初目标开展检查并报送2019年度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报告表。目标完成.

目标2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州性作风建设督查8次,州纪委机关通报曝光4期,全州通报曝光19批次4162人。目标完成。

目标3完成情况:2019年我委在中央媒体刊登稿件42篇,省级媒体上稿129篇;“一网两微”读者同比增长12%,按照全国公众号清博指数排名,1-10月湘西纪检在全国纪检政务耪排名均居前10名,是唯一一个入围地市级纪检监察的公众号。目标完成。

目标4完成情况:2019年我委共组织举办全员培训班3期,培训633人次。目标完成。

目标5:全州共立案1018件,前三年平均数的75%759件,超考核达标259件。目标完成。

目标62019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无因未按程序安全文明办案被上级纪委通报的情况。目标完成。

目标7: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对2019年所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体检,经评查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了100%,案件优质率达到95%。目标完成。

目标8: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及推动专项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711件,已办结603件,目标完成。

目标9:我委2019年已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和驻村扶贫年度相关任务。脱贫攻坚工作无被省、州通报的情况。目标完成。

目标10:按要求落实《湘西自治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2019-2023年)》及任务分解清单;1名省纪委监委内设部室主任交流至我州担任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1名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提拔担任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室主任提拔担任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从县检察院引进1名检察长担任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从相关单位调入14名优秀干部到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工作;引进了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委机关工作。

5月份省纪委对我委开展政治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完成干部调训任务,干部能力素质普遍提升。目标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指标1:重点工作完成率

100%

100%

指标2:预算完成率

100%

66.43%

指标3: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86.65%

指标4: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93.70%

指标5:部门决算公开

收到财政批复后,及时按规定在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开。

已按要求公开

效益目标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1、保障党内作风廉洁;2、保障人民生活安定;3、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4、为建设强州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实现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指标2: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0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0 6  20

部门(部门)意见:

                                         部门(部门)负责人(签章):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察委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部门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0〕1)等文件的要求,本部门于20205月,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的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分类考核、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部门职责概述

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州纪委州监委为一级全额拨款党政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十一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等21个职能科室,下设两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         

截止2019年底,我委机关及二级单位编制人数共计108人,实有人数101人。其中:监察委员会机关编制人数92人,实有人数86人;州纪律审查案件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人;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        

主要职责: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1)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

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6)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为:

收入项目

金额

(万元)

人员支出项目

金额

(万元)

一、公共财政拨款

2,659.60

一、基本支出

1,500.84

其中:经费拨款

工资福利支出

1,045.06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5.7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1,158.76

三、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659.60

本年支出合计

2,659.60

  1. 部门本年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预算指标情况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全年可用预算指标

年初预算

2,659.60

1,500.84

1,158.76

本年追加

3,363.39

629.39

2,734.00

上年结转和结余

2,355.25

10.92

2,344.33

小计

8,378.24

2,141.15

6,237.09

3.年度部门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项目

决算数

(万元)

支出项目

决算数  (万元)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022.99

一、基本支出

2,140.95

2,140.95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其中:人员经费

1,777.36

1,777.36

三、其他收入拨款

日常公用经费

363.59

363.59

二、项目支出

3,424.36

3,424.36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

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

1,916.34

1,916.3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资本性支出

1,508.03

1,508.03

本年收入合计

6,022.99

本年支出合计

5,565.31

5,565.31

三、年初拨款结转和结余

2,355.25

三、年末拨款结转和结余

2,812.92

2,812.9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355.25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0.20

0.2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12.72

2,812.72

总   计

8,378.24

总   计

8,378.24

8,378.24

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上年结余结转为2,3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9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344.33万元。本年总收入为6,0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23万元,项目支出3,892.76万元。本年总支出为5,56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0.95万元,项目支出3,424.36万元。年末结余结转2,8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20万元,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2,812.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实际收到基本支出资金2,130.23万元,上年结转10.92万元,本年可用基本支出资金2,141.1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资金2,140.95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年末基本支出结余和结转0.20万元。基本支出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奖金、招待费、物管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及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基本支出为2,140.95万元,比去年同比减少58.51万元,减少率为2.6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77.36万元,比去年同比增加29.34万元,增加率为1.6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3.59万元,比去年同比减少87.35万元,减少率为19.37%。基本支出比去年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例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1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实际收到项目资金3,892.76万元,上年结转2,344.33万元,本年可用项目资金6,237.0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项目资金3,424.3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年末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2,812.7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律审查及专项巡察整治经费、大要案查处工作经费、审查服务中心建设、审查中心项目前期费等支出。

  1. 年度专项资金收支基础数据表

项目科目编码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

本年预算

本年实际收入

本年支付  

本年结余

2011002-009

上级追加

7.000

7.000

0.00

2011102-003

办公大楼及荷花园办案基地运行维护费

26.88

26.84

0.04

2011102-004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8.32

58.76

31.88

29.03

11.17

2011102-009

上级追加

80.00

80.00

0.00

2011102-011

中央政法转移资金

718.00

718.00

2011104-002

大要案查处

100.00

100.00

86.88

13.12

2011199-002

大要案查处

1500.00

999.99

500.01

2011199-005

审查中心项目前期费

730.92

100.00

630.92

2011199-010

审查服务中心建设

1,000.00

1,300.00

1,300.00

0.00

2011199-001

纪律审查及专项巡察整治经费

1,605.09

730.32

874.77

2011199-012

辅警宿舍维修

50.00

50.00

2019999-007

会议经费

27.00

12.31

14.69

2299901-006

待分配购车费

50.00

50.00

0.00

2299901-008

扶贫点工作经费

2.00

2.00

0.00

项目支出合计

2,344.33

1,158.76

3,892.76

3,424.36

2,812.72

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上年结余结转为9.49万元;本年总收入2,378.34万元;本年总支出为2,1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50万元,项目支出498.13万元。年末结余结转253.20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部门、建设对象、建设计划,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2019年本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等进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投入(13分),实际得分(13分)

1)目标设定(6分),实际得分(6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委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委设计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并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2)预算配置(7分),实际得分(7分)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实际得分(3分)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95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10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86.36%<100%,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实际得分(4分)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72万元,而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132万元。本部门“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0.30%>0。因今年预算增加2台公务执法执勤车,导致三公经费变动增加,如扣除车辆购置款50万元,则日常三公经费较上年节约10万元。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

2、过程61分),实际得分(51分)

1)预算执行情况(12分),实际得分(2分)

①预算完成率(5分),实际得分(0分)

本部门上年结转和结余2,3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9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344.33万元),年初预算2,678.2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344.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812.72万元)。本部门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66.43%,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0分。

②预算调整率(5分),实际得分(0分)

部门本年预算调整数为3,344.7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678.2万元,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124.89%,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0分。

③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分),实际得分(1分)

2019年本部门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1分。

④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1分),实际得分(1分)

2019年本部门无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1分。

2)预算管理情况(41分),实际得分(41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经查阅部门报表和凭证,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为363.5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460.04万元,本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79.03%<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实际得分(8分)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61.15万元(公务接待费8.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4.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93.7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③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实际得分(6分)

2019年度本部门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15.72万元,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191.5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预算数)*100%=60.43%,因部分采购项目涉及保密,经请示同意未走采购程序,由部门自行采购,导致实际采购金额比年初预算减少。剔除此特殊因素后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

④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实际得分(8分)

本单位编制了《内控管理手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及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监察法》以及省纪委省监委下发的系列配套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了《问题线索管理操作规范》《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留置措施使用相关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査标准(试行)》等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査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衔接,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⑤资金使用合规(6分),实际得分(6分)

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流程规定经过集体决策,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实际得分(5分)

本单位2019年度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资产管理情况(8分),实际得分(8分)

①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实际得分(2分)

本部门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②资产管理制度安全性(3分),实际得分(3分)

本部门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实际得分(3分)

部门本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3,191.37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为3,191.37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3、产出及效果26分),实际得分(26分)

1)职责履行(8分),实际得分(8分)

①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实际得分(8分)

一年来,我部门按照《2019年湘西自治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湘西自治州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关于反馈2019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分定等有关情况的函》(州绩办函〔2020〕1号),我部门绩效考核评分99.69分,绩效考核评分(总共100分),被评为优秀单位,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2)履职效益(18),实际得分(18分)

①社会效益(6分),实际得分(6分)

2019年度我委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了凤凰县山江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花垣县麻栗场镇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启动了“减税降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1人。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严肃查处了州交通运输局、州交警支队、州美术馆、州群众艺术馆等违反纪律问题,全州共査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80起124人,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84人,通报曝光17期58起典型问题。

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12人,其中第一形态处理2712人,占比93.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加强科技监督。深化“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的实践与运用,督促各级干部解决群里群众诉求反映9000余件次,办结率95.5%。

4、组成14个巡察组对42个州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51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共抽查核实原交办整改问题2432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955个;向县、市交办问题1065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

5、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截至目前,全州共立案979件,办结839件,其中州本级立案80件,结案61件。对761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31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对全州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清理,共发现问题818个,已全面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了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査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87件,组织处理1429人,同时启动了“一封信”(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及推动专项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711件,已办结603件,移送扫黑办和公安査办92件,处理207人,其中立案91人、移送司法16人。对61起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件实行“一案三查”,问责处理101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②经济效益(6分),实际得分(6分)

2019年我委启动了“减税降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整改收费项目101项,取消收费项目20项,退还企业或群众资金5021.14万元;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査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87件,组织处理1429人,收缴违纪资金970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036万元。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③行政效能(6分),实际得分(6分)

2019年我委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着力提升监督执纪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搭建“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建群1856个,进群群众45.8万,辐射农村人口150多万,实现了全州所有村级组织、农村家庭、驻村扶贫干部和乡镇干部入群全覆盖。制定群众反映问题逐级分流处理机制,第一时间收集社情民意、宣传引导群众、受理百姓诉求、化解基层矛盾、监督村权运行,实现在监督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开启了联系服务群众的“直通车”,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探索“大数据分析”新方法,在全省市州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开展大数据监督工作,为监督执纪找方向、明靶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监督体系。按照省纪委监委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州、县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三定”方案,进一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枃设置和职能权限配置。完成了州本级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调整和更名工作。不断完善“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监督检查室+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模式,强化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全面突破“零办案”。稳步推进州管企业、医院、州属学校、经济开发区等领域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实际得分(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本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30份(本部门员工10份、社会公众2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我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上,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分6分。

七、绩效评价结论

本单位2019年度除因预算追加较大导致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两项指标得分低外,其余指标均得到较好执行。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1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6分,总绩效为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项目预算不够细化,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调整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特别是预算调整率较去年更高,预算完成率与去年比较也没有得到改善,影响本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

2、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察委

2019州纪委整体支出体系表.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