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开展“对症对账对题式”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来源:花垣县纪委监委 作者:吴宗桥 发布时间:2021-09-30 18:00: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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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使用时限超期、监控室房顶部分垮塌,这两个问题要督促业主立行立改。”9月28日,花垣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该县龙潭镇某燃气站仓库开展“百日攻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时直面问题,给县直职能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

9月27日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百日攻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上路入厂、下沉一线,对症约号、对账销号、对题复查,严查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和个人是否责任到位,堵塞道路交通、防火、抗疫、食品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

专项督查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全县自查、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摸底汇总,梳理出涉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13类27个问题症结,作为专项督查对象。在组建督查队伍时,纳入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旅广电、市场监督等15个职能部门,分8个明查暗访组,实行对症约号,靶向监督。

“针对各职能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重点看是否整改到位,要实地查验,杜绝虚假整改……”按照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要求,督查组对标对表汇总情况,深入燃气和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点、项目工地、企业厂房等实地细查,与县直部门进行对账销号,督促抓实整改。截止29日下午,通过现场比对,问题销号率达95%。

对能整改而整改不到位以及新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当即提出要求,填写督查问题确认单,要求立行立改,次日对题复查,确保有题必答、即知即改。专项督查以来,交办未整改到位和新发现安全生产问题19个,复查率100%。对因客观因素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职能部门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书面说明,督查组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专项督查同时,要求责任单位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做到“已病”早治,“未病”早防,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需要职能部门长期整改的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跟进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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