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不代表“安全着陆”

来源:保靖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清蓉 发布时间:2020-08-31 09:30:57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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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浙江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原处长何从华受贿一案。2004年至2008年,何从华利用担任浙江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辞职下海11年后,被立案审查调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卸任就意味着“安全着陆”?实则不然。正所谓人走“查”不凉,一些党员干部把卸任当成了“安全着陆”的护身符,侥幸认为只要人走了就没事了,殊不知人可以离职卸任,但党纪国法不会卸任,纪律和法律的刚性不会因此而“既往不咎”,只要“触碰”了,早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辞职下海11年后,何从华被立案审查调查,再次证明了“卸任不代表“安全着陆”的道理。

卸任不代表“安全着陆”,干部可以离职,但反腐没有暂停键,更没有休止符。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政治生涯中或已经卸任之后“翻车”,归根到底在于精神之“钙”的流失,对权力抱有侥幸心理而使自己迷失了方向。有的认为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该有的回报,需要得到补偿,因此心理失衡开始堕落;有的认为在其职就得“牟”其位,为求获得更多的利益,“三观”发生扭曲错位;有的认为只要卸任离开了,之前做的事情就可以逃过党纪国法的惩罚,却未曾想到如意算盘打得再好,在党纪国法面前,终只是黄粱美梦一场。

如此看来,离职卸任决不是贪污腐败的保质期,正义从不会缺席,因腐败欠下的账迟早要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正风反腐的路上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安全着陆”,唯有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自觉筑牢反腐思想防线,时刻对腐败保持高度的警觉,始终做到执政为民、为民用权,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守“底线”,用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坦荡平安地走完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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