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时代 如何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保靖县纪委监委 作者:周仕豪 发布时间:2019-12-02 18:07: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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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看山峰万里,七十年历程却不止万里;尽览江河九曲,华夏复兴梦纵然九曲但昼夜不停。七十年间在党的带领下,中华儿女将复兴传递给一代又一代的人,时至今日,新中国的面貌焕然一新,处处充满着阳光与朝气。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了迎合新时代的需要,如何去打造一支立足新时代的纪检监察“铁军”,显然已是迫在眉睫。

 殚诚毕虑,牢牢守住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曾提到,“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的确如此,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是要忠于党的事业,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天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发自内心真心实意地忠于党的事业,才能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交给的任务,才能立得正、行得端。第二是要忠于法律,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规的过程中,要提升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要将忠于法律时刻牢记于心中。我们的权利来自于宪法,因此,我们的工作开展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下。

 惩前毖后,坚持擦亮治病救人这张“金招牌”。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总结我们党内斗争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一条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的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毛主席指出,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借以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这样两个目的。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这是我们的党兴旺发达的标志之一。也正如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成为了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立足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明确一个概念,处理人不是句号,只是逗号;“治病树”“拔烂树”不是目的,而是过程。在“治病救人”这篇大文章中,严格监督执纪是前半篇,必须坚决做好;同时,还要接着做好后半篇文章,对被处理的干部以更多耐心、细心和暖心。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

 学无止境,经常加热专业能力这块“能量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非明于学习,理论上的清醒才能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政治理论知识储备,更新相关业务知识,心中有“料”,开展工作才更加有底气,面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才不至于陷入“本领恐慌”。其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力求学思践悟、学以致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正确运用《规则》和《规定》来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准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把《规则》和《规定》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臣心如水,时刻念起廉洁自律这道“紧箍咒”。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得守住底线。时代不同,廉洁的内涵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亘古不变的,就是我们的活动范围必须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框架之内,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由量变走向质变的“临界点”,同时也是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一旦冲破,自己必当坠落到堕落的深渊。因此,必须要坚守这条底线,不滥权、不贪财。对于每一名干部来说,岗位所带来的不是名誉、地位和利益,而应该是一种责任。因此,都无论身处何职,都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身份和责任,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都不越法律的底线。(保靖县纪委监委 周仕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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