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失踪”四年的补偿金
今年3月24日,凤凰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麻冲乡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工作人员在登高村走访时,村民吴大姐找上巡察组副组长隆林兵,反映了一笔补偿金的问题。
村民吴大姐:2016年的时候,当时安排我们要搬迁到廖家桥镇集中安置区,要我们准备自筹建房金。后来,补偿金少退了我们2000块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吴大姐说,为了这笔2000元的补偿金,自己到乡政府问了很多次,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应。无奈之下,看到巡察组来了,想着找找他们看有没有用。
这被抵扣的补偿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吴大姐所说的是否属实呢?为掌握情况,巡察组深入实地走访,仔细进行核实。
原来,2016年凤凰县启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根据《凤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集镇集中安置点建房实行统规统建,搬迁户需自筹建房资金2000元/人。吴大姐家有四口人,应自筹建房资金8000元。
为了保证集中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顺利实施,麻冲乡政府要求各申请户按2000元/户预交自筹建房金,吴大姐当时预交了2000元,并于2017年11月补交了6000元,总计8000元。后来,根据《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办法》规定,政府对旧房拆除及原宅基地退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吴大姐家在2021年时自行拆除了旧房,并通过县乡两级验收,在领取拆旧复垦补偿金时,工作人员误以为她没有预交2000元的自筹建房金,就将2000元的补偿款自动抵扣了需预交的自筹金。
凤凰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隆林兵:经我们查证,由于麻冲乡政府易地搬迁工作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不全面,后面接手的专干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导致没有如数领到拆旧复垦补偿金。
找到问题的根源,推动解决才能达到目的。巡察组立马召开组务会研究后,立即向麻冲乡党委进行督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麻冲乡党委安排专人对当时易地扶贫搬迁的情况进行自查,并找到之前的经手人核对相关票据资料,证实当时吴大姐已经交齐自筹建房金2000元,后来多抵扣了2000元,且一直未清退到位。
麻冲乡党委书记吴梅: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对时任分管领导吴某海、专干龙某来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我们举一反三,自查类似的问题,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在大家的推动下,3天后,2000元的拆旧复垦补偿金足额退还到吴大姐的手中,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吴大姐:为了这笔钱我跑了多次,不知道这笔钱能不能找回,后来多亏了巡察组帮我找回了。
今年以来,凤凰县认真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对18个重点单位、17个乡镇以及县直相关部门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督导督办,全县共办理为民办实事643件,解决涉及面广、群众感知强的突出问题164件,累计投入资金2373万元,累计受益215万人次。
凤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龙江:巡察工作承载着群众的期盼,是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巡察组责无旁贷,和相关部门一起做工作,啃下“硬骨头”,搬走“绊脚石”,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一项项清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