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低保金被多领,为啥?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吴宗桥 发布时间:2025-04-15 08:50:00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花垣:低保金被多领,为啥? 

“违规多领的低保金1840元、570元,已缴还财政资金专户。”3月31日,湘西州花垣县民政局救助股负责人刘达告诉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两户家庭多领取的低保金已退回。

去年11月,该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村干部在民政低保金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导致低保对象死亡后低保金被违规多领。

按照规定,低保对象死亡的当月,村(社区)、乡镇要将信息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完成核查和停发低保金。

工作中,该县各乡镇民政办每月底给村(社区)下发“变更表”,要求填报人员更新异动情况。但该县双龙镇某村低保对象石某某于去年2月29日死亡,该村负责统计的村干部石某池忘记上报石某某死亡情况,造成石某某死亡后其家属仍违规领取了1840元低保金。同年3月该镇的另一个村低保对象张某某死亡,该村负责情况统计的村干部张某东,在之后的两次统计上报中均填写“无”,直到镇民政办干部找其核实时,张某东才发现漏报,造成多领低保金570元。

石某池、张某东因工作作风不严、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导致低保对象死亡后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造成不良后果,两人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强化震慑,“查、改、治”协同推进解决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通过下发提示函、实地查访等方式,督促县民政部门完善信息核对、主动发现、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的同时,不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现象,兜住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底线。2024年3月以来,该县查办涉及惠民惠农补贴案件98件,追缴退缴资金120余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该县民政部门安排专人每月定时与公安、殡葬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反馈乡镇填报低保对象异动情况,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事项;今年3月又启动了全县范围内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确保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严肃查处政策落实过程中失职失责、虚报冒领等问题,推动社会救助更加规范化、精准化。”花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乡镇民政管理人员加强对村(社区)的提示提醒,做好低保情况统计、低保政策宣传,持续扎牢低保保障安全网。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