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丨湘西州5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1 09:00:00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祝宗文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问题。2019年至2022年,祝宗文在担任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接受某石料公司实控人丁某某的请托,授意工作人员为该石料公司投标提供帮助,通过设置有利条件等方式让该石料公司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祝宗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祝宗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向权违规向工程项目承包方转嫁摊派费用问题。2011年至2021年,向权在担任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丈县罗依溪至沅陵县凤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罗凤公司)总经理期间,安排工程项目承包方宋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到相关餐馆、茶叶行、百货店结清古丈县交通运输局、罗凤公司违规开支产生的欠款。为解决古丈县交通运输局发包项目安全事故赔偿款,向权安排工程项目承包方李某某、石某某支付部分赔偿款。向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向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3.花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沈海清违规干预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2018年上半年,沈海清担任花垣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并分管城建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花垣县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违规干预插手有关事宜。经沈海清协调,花垣县某房地产公司退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竞标,由花垣县某置业公司给予该房地产公司“退标补偿款”。沈海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沈海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永顺县教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中琪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插手学校图书采购问题。2013年至2023年,张中琪在担任永顺县教育局工会主席、永顺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永顺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自己分管全县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的职务便利,主动与图书销售商联系达成合作,充当图书采购“中间商”,组织全县中小学到合作的图书销售商处定点购买图书,收受图书销售商回扣。张中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张中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古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向力、向继承选择性执法问题。2024年2月26日,向力、向继承在古丈县古阳镇太阳城竹溪湾禁停路段开展执法工作时选择性执法,在该路段有7辆违停车辆的情况下,只对其中1辆违停车辆进行锁车并罚款,造成不良影响。后经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处罚被撤销。2024年9月,向力、向继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扰乱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有的向经营主体随意摊派费用,加重经营主体负担;有的违规干预插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破坏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有的利用职权直接插手经营活动牟利,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在执法工作中选择性执法、任意执法,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暴露出我州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执法显失公平等作风和腐败问题。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坚守政商交往原则底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制约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明察暗访、案件查办和通报曝光,助力我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