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被截留的执行款去哪儿了?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向富利  曹睫 发布时间:2024-09-12 09:43:59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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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领到的这1.5万元,是2005年的执行款,真没想到现在还能搞到位,感谢县纪委工作人员的付出。”拿着龙山县纪委监委刚清退到手中的钱,70多岁的杨某刚感激地说。

2005年,杨某刚的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肇事者王某被起诉至龙山县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王某赔偿死亡补偿费及赡养费等经济损失4万元给杨某刚。因王某未按协议履行,杨某刚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采取执行措施,杨某刚共收到执行款2万元左右,剩余的执行款却一直未付。直到2013年5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部分执行款1.5万元,但未交付给杨某刚,而是被该院执行局少数办案人员截留侵占。目前,该案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立案查处。

▲现场领取资金

8月23日下午,龙山县召开执法司法领域群腐集中整治资金清退会,当天与杨某刚一起参会的共23名群众领到了被该县法院执行局少数办案人员违规收取或截留侵占的资金12.37万元。

会上,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今年4月以来,聚焦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五不”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已受理执法司法领域群腐问题线索39条,立案查处39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留置1人。

“群众的利益一分一毫不可侵占。开展资金清退活动,就是要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手’,将本属于群众的‘真金白银’退还回去,给群众一个交代,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龙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这既是一场资金清退大会,也是一场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的大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执法司法领域的工作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整治,注重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切实让群众感受变化、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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