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田志芳被“双开”
湖南省古丈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田志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古丈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田志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田志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私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并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任意妄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欲熏心,“靠路吃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交通项目资金,数额巨大;甘于被“围猎”,与工程承揽方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揽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田志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志芳开除党籍处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