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委党校会计曹爱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南省凤凰县委党校会计曹爱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湖南省凤凰县纪委监委对凤凰县委党校会计曹爱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曹爱琳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欲膨胀,毫无纪法意识,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利用职权便利,以权谋私,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曹爱琳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凤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爱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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