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龙山县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龙山县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龙山县兴隆街道大茶园村支部书记邓胜春违规领取森林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龙山县原桶车乡茶元村党支部书记邓胜春将茶元村300.5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分解到户时,擅自将属于其他农户的40.5亩生态公益林划分到其本人名下。2011年至2017年,邓胜春违规领取森林生态公益林补贴合计3381.75元。2023年6月2日,邓胜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清退。
2、龙山县石羔街道川洞村党支部书记田白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龙山县石羔街道川洞村原计育专干田白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川洞村3组、6组集体退耕还林资金8052元。2023年7月31日,田白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清退。
3、龙山县桂塘镇桃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青松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龙山县桂塘镇桃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青松违规将桃子坪村集体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8050元未入村账,并挪用到桃子坪村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菊芋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垫资支出。2023年5月31日,杨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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