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丨泸溪县5起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打牌赌博典型案例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8 08:0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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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正风肃纪,现将泸溪县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打牌赌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姚琨酒后驾车的问题。2019年12月10日,姚琨酒后驾车在国道3191780段被交警查获,受到公安机关罚款贰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2022年7月11日,姚琨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准备倒车时,被交警查获。经交警对其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壹仟伍佰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此次系二次酒驾。2023年6月,姚琨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杨全刚酒后驾车的问题。2021年1月22日,杨全刚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武溪镇辛女广场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后结果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杨全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洗溪镇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李召酒后驾车的问题。2021年10月23日,李召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株洲路与临江路交叉路口,被交警查获。经交警对其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2023年1月,李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兴隆场镇人民政府干部李玉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5月14日,李玉刚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与行人发生碰撞,经湘西州新龙腾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玉刚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207.4134mg/100ml。经交通责任事故认定,李玉刚对此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李玉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9月,李玉刚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5、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四级主任科员熊伟打麻将赌博的问题。2023年4月28日,熊伟与莫某某、石某某、龚某(另处理)在武溪镇白沙城区国道路某居民住宅房间以打“长沙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的处罚。2023年5月,熊伟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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