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古丈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2 08:00:00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今年来,古丈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严肃查处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古丈县断龙山镇原民政助理员龙叶齐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民政资金拨付错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患有精神疾病人员入住敬老院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断龙山镇民政助理员龙叶齐未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及时在系统中变更已故敬老院院民的死亡信息,导致民政资金拨付错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患有精神疾病人员入住敬老院,引发安全事故。2023年3月,龙叶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古丈县坪坝镇原民政助理员向杏恩违规扩大救助供养资金开支范围、挪用救助供养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2年2月,向杏恩在担任坪坝镇民政助理员期间,违反救助供养资金使用规定,违规扩大救助供养资金开支范围,从中列支餐费1085元;挪用救助供养资金5万元,用于出借给村民支付医疗费用。2023年5月,向杏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古丈县红石林镇马达坪村党支部书记田军等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在村级财务专户外私存私放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7年至2020年,红石林镇马达坪村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在红石林镇政府村级财务专户外私存私放村集体资金3.3万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田军作为马达坪村时任村主任安排并参与其中。2023年6月,田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4.古丈县人社局驻古阳镇苏家村原第一书记朱琪未执行驻村宿村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朱琪在任苏家村第一书记期间,未按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吃住在村、岗位在村等工作要求驻村宿村,而是选择在苏家村相邻、居住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住宿;朱琪在履职期间,粗心大意,其驻村日志保管不当遗失。2023年5月,朱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