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请您来监督”!州监委新一届12名特约监察员上岗,看看都有谁?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肖彬华 发布时间:2022-11-09 18:0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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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现场

11月8日,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召开新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暨专题业务培训会议,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并为特约监察员进行了监察业务培训。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施健鑫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会议指出,“谁来监督纪委监委”成为社会关切、时代之问。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就是对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积极回应,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实施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反腐合力的重要途径,是防止权力任性、防范化解纪检监察队伍风险挑战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特约监察员岗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特别高的政治站位、特别实的工作作风、特别好的自身形象,积极履职、担当尽责。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做到监督有力。要敢于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大局,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行业优势,及时提出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到参谋有招。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物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深入基层听取民声,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决策更好体现民情民意,做到联络有效。要从严自我要求,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特约监察员队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整体部署,明确职责任务,搭建活动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主动配合支持特约监察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为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据悉,此次选聘的12名特约监察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乡镇基层、文艺团体等相关人士,都是各行业、各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人士。在选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特约监察员主要职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以及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施健鑫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新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州纪委州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艳、毛胜娟、向文波、向明、向剑、刘勇、刘辉、周清、张春雨、罗虹、唐玲、符桂英为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新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12月。


湘西自治州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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