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不理“旧账”,纪委跟进这样处理......
“我不仅要回了借款,还收到了利息。”5月6日,某网吧老板龙先生在领回2万元“借款”和相应利息后,高兴地把一面锦旗送到花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他还说,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向他“借”钱后久拖不还,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到县纪委监委反映,没想到“新官不理的”旧账在县纪委监委跟进督促下,很快要回了。
今年2月14日一大早,龙先生就气冲冲来到花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文化执法局向我借了3万块钱,还了1万,还差2万不还,找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你们可要帮我理这个事呀……”
龙先生越说越气愤,负责接待的干部一边耐心安抚,一边接查看他的反映材料。
原来,2014年5月,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向龙先生的网吧“借”了3万元;2016年9月,该局还了1万元,剩余2万元。后因机构改革,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合并至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可欠龙先生的2万块钱却一直拖着。这次,龙先生就是请求纪委帮忙追回这笔借款。
文化执法局怎么会借钱并且还不还呢?接到反映后,花垣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向网吧、KTV等业主违规收取14.52万元作为网吧协会筹备金,这些资金既未上缴至非税管理局,也未入单位账,而是体外循环使用。期间,所收取资金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单位开支。
2014年3月,上述违规收费问题被群众上访举报。为了平息群众举报,该局又筹足了14.52万元退还给相关网吧、KTV业主。在筹足资金的过程中,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以单位名义向龙先生的网吧借了3万元。不久,该局偿还了龙先生1万元,剩余2万元以单位名义写了一张借条。
2014年8月,因机构改革,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合并至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石某因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收费问题被县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被免了职。可欠龙先生的网吧2万块钱却一直拖着。
“当初石某手上借的2万元资金既未上缴至非税管理局,也未入单位账,是个人借的还是单位借的?我们也无法核查。”现任局长说,自己愿意帮业主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却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笔账。
“虽然当时是石某手上借的,但是他是以单位名义借的,用于个人开支的部分他已退回,用于单位开支的,单位就应当负责。”纪委监委干部把《民法典》相关条款翻出来给现任局长看,又让他看了借条,借条上盖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公章。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借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合并至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应该承担原花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债权债务;所以,上述2万借款应由现花垣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予以偿还。
“石某违纪被免职了,作为新局长,你们不要搪塞推诿,更不能漠视群众利益。你们不光要还本金,还要给他送利息。”花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向魁胜约谈现任局长。
“我们咨询了法院,如果老百姓不要求,我们可以不用支付利息。”现任局长解释。
“我们这两年开展党史学习,咱们要明白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前辈们以人民为中心,自己有一条棉被都要剪半条给老百姓。到银行贷款是不是要付利息?老百姓的钱如果存在银行是不是也有利息?如果我们不付利息实际上是不是占老百姓便宜了?”向魁胜语重心长地反问。对此,现任局长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近日,在县纪委监委干部跟踪督促下,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拖欠的2万借款如数还给了龙先生的网吧,还支付了相应的利息。一笔“新官不理”的旧账终于理清了。
近些年来,花垣县纪委监委严厉打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成效显著,赢得群众普遍称赞。向魁胜表示,花垣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