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州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情况公布!

来源:州委巡察办 作者:彭向文  王璐 发布时间:2021-12-29 18:05: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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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7月19日至9月7日州委巡察机构对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州政协机关党组、州委宣传部、州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州人民检察院等8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同步开展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12月20日至12月27日,巡察组完成了对各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州委书记虢正贵,州委副书记、州长龙晓华等领导分别参加了对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等单位巡察反馈会。

反馈认为,州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保障和推动我州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反馈指出,对照中央、省委、州委要求,按照“三个聚焦”政治巡察标准衡量,各被巡察党组织还存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得不够牢,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有落差,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温差,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弱化虚化等问题。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夯实整改思想基础,以巡察整改体现对党忠诚、锤炼党性,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好整改;要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承担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对于表态整改、书面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整改不实的,要严肃问责;要注重整改长效,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扎紧制度笼子,以州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州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

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巡察组对巡察中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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