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保靖县一科级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免职
2021年8月2日,保靖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外资外援项目办公室主任彭祖光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健康出行监测,并与值守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县纪委监委及时受理、组织核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对彭祖光作出处理。
经查,2021年8月2日上午8:50,彭祖光驾车至县信访综合办公大楼停车场时,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醒其前往疫情防控监测点进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彭祖光在接受查验过程中不佩戴口罩,满腹牢骚、消极对待,且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经保靖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批准,决定免去彭祖光保靖县外资外援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关键时刻必须纪律严明。彭祖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受到免职处理的教训十分深刻,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严肃执纪,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从严从快从紧从实从细打好疫情防控硬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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