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春节将至,为紧盯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发力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今年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
泸溪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昭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问题。杨昭君在担任泸溪县公路管理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兼泸溪县干线公路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4年、2017年、2020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杨昭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杨昭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古丈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所长向功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问题。2010年至2017年,向功华在担任古丈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向功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向功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永顺县润雅乡财政所所长李固斌违规饮酒问题。2020年6月,永顺县润雅乡财政所所长李固斌在防汛抗灾值班待命期间擅离职守,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李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有的擅离职守违规饮酒。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认识不清、心存侥幸、放松要求,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全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严守纪律规矩,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深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紧盯突出问题,精准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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