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课堂开到庭审现场……永顺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田吉云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湘西纪检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4 16:46:36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我认罪服判,不上诉!”这是永顺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田吉云在公开庭审时的肺腑之言。


▲庭审现场


    7月29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田吉云受贿案。庭审现场,县纪委监委组织了卫健系统关键岗位3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让最直观、最具震撼力的庭审现场成为警示课堂。


    2019年5月13日,田吉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30日,田吉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田吉云利用担任永顺县中医院、永顺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药品销售商、医疗设备、器械销售商、工程建筑商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584.4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被告人田吉云犯罪的事实、性质、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当庭判处被告人田吉云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严肃而正义的起诉、审判机关威严而公正的判决、当事人田吉云痛心疾首的忏悔,无不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


▲公职人员认真旁听


   “‘零距离体验’的现场警示教育,可以有更直观、更深刻、更警醒的认识,让震慑直击心灵。”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陈耀明走出庭审现场后表示,将认真查找医院体制运转、日常管理、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岗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有效的预防腐败机制,着力营造廉洁从医的良好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昔日领导成为案中人,活生生的例子告诫我们要以案为鉴,严守纪律规矩。”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向医生表示,将以此为鉴,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时刻鞭策自己严守党纪国法,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