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养老金去哪儿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1 10:23:2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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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感谢纪委帮我们找回了养老金。”6月17日,在凤凰县竿子坪镇大田村村部门口,78岁的苗家阿婆吴云花领到清退的790元养老金连声说谢。


原来当天上午10时许,大田村12位被克扣养老金的老人在家人的陪伴下满怀欣喜来到村部,在凤凰县纪委监委与镇纪委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10余名群众代表的监督见证下,领到了县纪委监委组织清退的9500元养老金。

▲78岁的村民吴云花领到清退的养老金喜笑颜开

“2012年,村里给我们村60岁以上老人办了养老保险手续,但有多位老人的钱和卡没有及时发放。”县纪委监委、镇纪委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田村村主干违规领取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的问题。


为弄清消失的养老金去哪了?今年3月,县纪委监委对该村60岁以上老人的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发放等问题展开核查。


但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时任的几名村主干因为其他违纪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均已于2018年离职。对于纪委监委核查,他们一开始有些情绪,但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他们最终放下了思想包袱,积极配合核查,讲出了实情。


原来,2011年,《凤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文件又明确规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社区)居住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由于村中部分年轻点的村民不愿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村干部为完成工作任务,商量决定凡是家里有60岁以上老人,家庭成员又不愿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不给他家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卡,用卡里的钱来充缴其子女的养老保险费。

▲竿子坪镇大田村违纪资金清退现场


为核实村干部们的说法,办案人员又找到8年前印发的《凤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并进行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了村干们的说法属实。经过调查核实,共克扣12位老人的养老金共计9500元,其中,帮助老人的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1700元,给其他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7100元,用作办公经费700元。


“当年克扣老人的养老金,再来帮他们的子女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的做法实质上是侵犯了老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其中的部分费用又用来给其他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甚至有的用作办公经费,这样做真是太不应该了。”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共同研究的时任村干部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同时要求补齐挪作他用的养老金,并将9500元全额退还给群众。


清退会现场,办案人员通报了案件办理和处理情况。竿子坪镇驻大田村第一书记雷正武带领现任村支两委班子致歉,并公开表态道:“一定加强学习、引以为鉴,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群众看到村支两委的态度后直说好。


“执行政策不能搞随意变通。”完成清退后,竿子坪镇纪委书记吴国鹏不忘叮嘱全体村干部,推进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要依规依纪依法,不能目无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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