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通报5起危房改造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龙山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0 09:38:00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近日,龙山县纪委监委对5起危房改造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龙山县茅坪乡干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向先忠违规为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向先忠于2012年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帮助村民程贤青利用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2017年5月5日,茅坪乡党委决定,给予向先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龙山县水田坝镇西比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述胜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李述胜于2006年在西比村一组修建了一栋两层楼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2013年12月,李述胜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名义假造危房改造相关资料非法获取占有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李述胜将该笔钱款用于其个人开支。另外,李述胜还有其他违纪事实。2016年12月22日,县纪委决定,给予李述胜开除党籍处分。

 

  3、龙山县红岩溪镇尧城村党支部书记向清平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4年8月,向清平在未履行村评议程序,未变更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情况下,擅自顶替其胞弟向清和的名义在原胞弟宅基地选址上修建房屋。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土所报批宅基地手续,该房屋产权归向清平所有。同时冒用其胞弟的名义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7年4月10日,红岩溪镇党委决定,给予向清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龙山县洛塔乡瑞士村原党支部书记向合云,变相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12年,向合云组织村干部和部分党员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危房改造指标给村民向世吉。2013年向世吉领取了危房改造费用1万元,并给向合云0.1万元,向合云用这0.1万元请了本村部分党员和村干部吃饭。群众举报后,2016年,向合云认识到自已错误,主动将0.1万元退还给向世吉。2017年10月25日,洛塔乡党委决定,给予向合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龙山县靛房镇先锋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南文、原村主任田昌荣、原村计育专干田永花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2年时任靛房镇先锋村村党支部书记彭南文、村主任田昌荣、村计育专干田永花三人研究决定,为解决村整修组级公路经费困难问题,由时任村主任田昌荣提供虚假户头,以虚报的手段伪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万元,上述款项由村主任田昌荣于2013年3月18日取出后,交由村计育专干田永花用作村里整修四组公路拖砂石和运费开支。2017年11月15日,靛房镇党委决定,分别给予彭南文、田昌荣、田永花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