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6名干部因扶贫工作履责不力被处分

来源:吉首市纪委 作者:冷麦玲 发布时间:2017-03-14 15:19:00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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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经省考核验收组现场认定,太平镇太平村立卡户张安周收入指标未达标,不予脱贫。经查,帮扶人李胜贤(镇溪执法大队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作风漂浮,全年入户次数少,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及脱贫政策不清楚,帮扶措施简单,帮扶责任不到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吉首市纪委监察局对2016年度省对市脱贫验收10户未达标脱贫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016年,吉首市脱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但经省考核验收组现场认定反馈,全市被抽检村共有10户未脱贫,为此,2月上旬,该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精准脱贫办、市扶贫办、市驻村办成立调查组,对10户未达标脱贫户相关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据悉,此次调查,共有6名党员干部因在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与严重警告等处分,9名干部被诫勉谈话,4人被约谈。(吉首市纪委 冷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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